“嗬嗬,”陳歡月諷刺地一笑,“送給我嗎?林曾,這類便宜的東西,你送給我多少了?我冇有一樣敢戴出去的。你覺得我還是不懂事的小女生嗎?周金輝今晚送給我一條施華洛奇的水晶項鍊,粉色的水晶,很標緻,周金輝的家屬,敷裕和權勢皆有,你……”
光靠著白日事情的人為,他底子冇法在這個都會安身。隻能操縱早晨的幾個小不時候,在夜市擺攤,賺取外快。
摸了摸胸口的吊墜項鍊,林曾嘴角掛著淡淡笑意。陳歡月從大學起就喜好這些小玩意,當年在黌舍,每次逛街看到,都會買上一些,當作毛衣配飾。以是林曾看到這些小金飾,總會風俗性地給她買一兩件。
見麵砍一半,都是心慈手軟的主。
林曾滿腔的肝火,化為悲慘,他冷靜看著陳歡月熟諳麵孔,看著她毫不包涵地轉頭,纖細高跟鞋,踩在路麵,搖擺生姿。
省錢又費事。
幾近冇有喘氣的時候,林曾奮力踩著腳踏,給電動車加力。街上人群倉猝,路燈未明。
他像一隻狂怒的獅子,猛衝上前,扯開陳歡月,用儘儘力,揮拳砸向阿誰男人。
將炭火燃燒,清算起東西,林曾隻感受渾身疲累,腳步沉重如灌鉛。
項鍊未幾,吸引林曾目光的,是一條纖細的烏黑色項鍊,項鍊上一個指甲蓋大小的水滴吊墜,看上去圓潤敬愛。
男人西裝革履,身材矗立,靠著一輛SUV,摟著一個身穿冰藍雪紡長裙的女子。
約莫不是在雙休日,明天的買賣不算火爆。從超市帶出來的質料,賣掉了一半多,預算著,約莫賺了一百出頭。
他冇法節製本身的腳步,生硬地走疇昔,步步艱钜。
“不,”林曾目光冰冷,打斷陳歡月的話,他緩緩搖點頭,說道,“不會給你,你不配!”
女子的身影,是印刻在林曾心中整整四年的倩影。他記得,這件超脫如仙的長裙,是他和陳歡月上個月剛買的。
林曾啃掉手裡的白饅頭,咕咕嚕嚕將塑料水杯裡的白開水喝光。
林曾眼睜睜地看著陳歡月的背影,看著她接過盒子,看著她笑語歡騰,看著她雙臂摟住對方的腰。
街上的行人漸少,揹著更加沉重的架子,林曾回到永豐購物中間泊車場。
“混蛋!”
他將東西登記,啟動電驢,卻不走過來時的方向。
他踩著二手的電動車,飛奔著衝向公司。
驚變讓陳歡月和阿誰男人都有些驚呆了。
這是他女朋友陳歡月的住處。她同兩個女友一起合租,三房一廳,空調冰箱彩電設施齊備,就是代價偏貴,一個月單間一千元的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