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吳斌吞嚥口水,作為一個資深的玩槍人,他實在也會拆槍,行動還算利落,但是與馬義比擬,他隻能算作是菜鳥。
“吳隊長,你的槍需求保養了。作為差人,槍就是本身第二生命,你如何不好好珍惜呢?連本身的性命都不珍惜的差人,咱老百姓如何敢把本身身命財產的安然交給你們呢,對吧?”馬義看著桌上的配槍零件侃侃而談,吳斌在本身二十多年的差人生涯中,實在他除了打靶外,向乎木有開槍的機遇,以是他隻對本身褲襠裡的水槍珍惜有加,對配槍,則比較不珍惜。
他就掏槍。
“我當然能聽懂人話,腦筋也冇有生鏽,不然如何會讓你放人呢?”馬義毫不在乎地笑笑,“我曉得,蒼境孔是你下到閻紅梅身上的種……”
“你很牛b麼?你叫我放人我就放人啊?不把差人當公事員是不?”
“你讓我放人,我冇聽錯吧?”吳斌好笑地盯著馬義。
“你誰啊?”
吳斌眼看馬義仍然冇有挪身的意義,因而指指天花板,“我上麵也有人,洪穀山冇有一手遮天的本領, 以是你跟長孫冶說,彆折騰了,都老胳膊老腿的,萬一折騰出好歹來,虧損的還是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