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買命人_第29章 懲罰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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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著她一起養那一大師子人。

以是,她在傳聞我後,連絡我是孤兒的資訊。

現在兒子要娶老婆了,以後還會生孩子。

李桂花的男人很早就歸天了。

就是這句話,我的麵前立馬排起了長隊。

差人聞言,認定麵前的女人就是騙子了。

恰好,李桂花孃家親戚提及了遇見我的事兒。

話裡話外的意義都是問,我有冇有被李桂花騙錢。

公然,從內裡找出了她的身份證。

剛纔凡事罵了我的人,輪番前來給我報歉。

指責李桂花的聲音不斷於耳。

林警官率先扣問我。

就跟抓住拯救稻草般,聲淚俱下地要求著。

“李桂花,你知不曉得你的行動,冒犯了多條法律,此中包含欺詐訛詐、欺騙、拐賣人丁等大罪,一旦真的構成卑劣結果,法律會製裁你……”

圍觀的人群也作鳥獸散,都返回班級上課了。

兩位警官說做就做,當著我的麵就開端對李桂花攻訐教誨。

“警官,我冇讀過書,不曉得這是犯法的啊!求求你們饒了我一次,我不想下獄啊!家裡另有白叟要我照顧,我兒子也等著我歸去給他做飯,如果我出來了,他們如何辦啊……”

前幾天,她的親戚在黌舍看到了我。

讓她向我報歉,並罰款一百塊錢。

我照實地給了否定的答覆。

李桂花聽到結果這麼嚴峻,當即就嚇哭了。

她就一五一十地交代了。

鐘警官把李滿銀身份證上的資訊讀了出來。

本來李滿銀是我親姑姑的名字。

這個女人真名就叫李桂花。

並持續鞠問她。

來到樓下冇人的課堂裡,開端查對環境。

兩名差人見此,相互對視了一眼。

“還還騙吃騙喝。”

做完筆錄,林警官奉告我,李桂花屬於欺騙得逞、拐賣得逞。

“冇、冇有。”

當最後一小我給我報歉完,恰好響起了上課鈴聲。

覺得我是李桂花家的親戚,就歸去提了一嘴。

我很絕望,忙活了半天,竟然讓李桂花逃脫了。

我不甘心就如許放了她。

回絕出示身份證。

隻要口頭證據,不能給她科罪。

“李桂花,石河縣楊柳鎮李家村村民。”

可見她這報歉冇幾分至心。

因為她跟我爸眉眼長的像。

鈴……

然後,不需求差人拷問。

跟兩位警官還價還價了一番。

而是把我說的話,當真的記實在本子上。

發明她眼底另有些不甘心。

她跟我親姑姑是同村人,在我父母還活著時,曾經帶我回過故鄉。

為了不影響教員上課。

獨一能科罪的是,擾亂大眾場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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