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著她一起養那一大師子人。
以是,她在傳聞我後,連絡我是孤兒的資訊。
現在兒子要娶老婆了,以後還會生孩子。
李桂花的男人很早就歸天了。
就是這句話,我的麵前立馬排起了長隊。
差人聞言,認定麵前的女人就是騙子了。
恰好,李桂花孃家親戚提及了遇見我的事兒。
話裡話外的意義都是問,我有冇有被李桂花騙錢。
公然,從內裡找出了她的身份證。
剛纔凡事罵了我的人,輪番前來給我報歉。
指責李桂花的聲音不斷於耳。
林警官率先扣問我。
就跟抓住拯救稻草般,聲淚俱下地要求著。
“李桂花,你知不曉得你的行動,冒犯了多條法律,此中包含欺詐訛詐、欺騙、拐賣人丁等大罪,一旦真的構成卑劣結果,法律會製裁你……”
圍觀的人群也作鳥獸散,都返回班級上課了。
兩位警官說做就做,當著我的麵就開端對李桂花攻訐教誨。
“警官,我冇讀過書,不曉得這是犯法的啊!求求你們饒了我一次,我不想下獄啊!家裡另有白叟要我照顧,我兒子也等著我歸去給他做飯,如果我出來了,他們如何辦啊……”
前幾天,她的親戚在黌舍看到了我。
讓她向我報歉,並罰款一百塊錢。
我照實地給了否定的答覆。
李桂花聽到結果這麼嚴峻,當即就嚇哭了。
她就一五一十地交代了。
鐘警官把李滿銀身份證上的資訊讀了出來。
本來李滿銀是我親姑姑的名字。
這個女人真名就叫李桂花。
並持續鞠問她。
來到樓下冇人的課堂裡,開端查對環境。
兩名差人見此,相互對視了一眼。
“還還騙吃騙喝。”
做完筆錄,林警官奉告我,李桂花屬於欺騙得逞、拐賣得逞。
“冇、冇有。”
當最後一小我給我報歉完,恰好響起了上課鈴聲。
覺得我是李桂花家的親戚,就歸去提了一嘴。
我很絕望,忙活了半天,竟然讓李桂花逃脫了。
我不甘心就如許放了她。
回絕出示身份證。
隻要口頭證據,不能給她科罪。
“李桂花,石河縣楊柳鎮李家村村民。”
可見她這報歉冇幾分至心。
因為她跟我爸眉眼長的像。
鈴……
然後,不需求差人拷問。
跟兩位警官還價還價了一番。
而是把我說的話,當真的記實在本子上。
發明她眼底另有些不甘心。
她跟我親姑姑是同村人,在我父母還活著時,曾經帶我回過故鄉。
為了不影響教員上課。
獨一能科罪的是,擾亂大眾場合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