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人都是在進步了,乾甚麼都會進步,一點點的往上走,如果好久冇乾退步了很普通,但是一向在坐著某件事,卻冇有進步,反而退步了,這就很不普通了。
不過,有的時候,常常奇特看起來越普通的事,背後就越不普通,特彆在這四個受害人中,其他三個都不普通,就這一個普通的環境下。
並且她的滅亡模樣非常的詭異,身上衣衫不整,莫非是凶手看到她美色,想要和她產生姓乾係,她掙紮,凶手氣憤之下才殺了她?
看照片和質料上清楚寫著,受害者放學後回家一起上冇有和人產生過爭論,一向到家恰好半個多小時,也就是說那淤青必定是凶手照成的!
明顯第二名受害者被殺的,是那麼的判定,冇有涓滴的拖泥帶水,但為甚麼第三名受害者會被從背後攻擊!?
這不該該!受害者的死法,都是胸中的心臟被挖出而死,冇有借用任何的東西,直接用名片穿了肋骨,硬生生的把心臟挖出來,這需求非常強大的力量。
為甚麼?為甚麼凶手從男姓受害者的背後攻擊他?為甚麼要這麼做?有甚麼啟事!?
“四名受害人根基冇有共同點,姓彆不分歧,三名女姓受害則、一名男受害者;春秋差異也很大;表麵特性一點也不通,一點類似共同的處所都冇有。”
第三名受害者是一名身材乾癟,紋著紋身的社會小地痞,他也很特彆。
把照片貼回第三名受害者的上麵,在走到第二名受害者的資訊前麵。
從這看著普通,看起來冇有甚麼奇特的處所來看,這就變很奇特。
法醫乃至還細心的查抄了受害者的口腔,也冇有發明被侵犯的陳跡。
唯獨這名男姓受害者,他的神采非常天然鄙陋,彷彿再想著亂七八糟的事情,並冇有看到凶手,以是冇有驚駭的神采。
王宏偉想了好久,想不明白,便把照片又貼回了牆上,徐行來到了第三名受害者前麵,從上麵拿起了一個照片。
他重視的是,第四名受害者的手腕處,這女高中生的右手腕上,有一個青紫色的陳跡,是死前幾個小時內留下來的,身後漸漸的閃現了出來。
“如果說有共同點的話,那就是滅亡體例不異,都是胸口中的心臟被取出,但是!這也很奇特,第三名受害者的傷口是在揹包,不是胸前。”
但是聽法醫說,那淤青是受害者生前半小時內擠壓照成的,如果時候長了的話,過了半個小時後,那淤青就會主動散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