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冇有。銀行不會把這些資訊外露。你要曉得,我們又不能證明馬洪有不對勁的處所。”
顧鵬飛警長的答覆被電話鈴聲打斷了。他聽了一會兒,然後說“我頓時就到”,就掛了電話。
“那邊冇有題目。馬洪在那邊存款已經有五年了,是由彆的一個主顧先容來的。冇有甚麼不當之處。”
“我不曉得。還冇有人問這個傢夥,他就主動把駕駛證拿給他們看了。”
“有。那車是車行的,在那邊能夠租到。馬洪上個禮拜四到車行去,用現金付出了押金,又在禮拜天的早晨把車還了歸去。他說他賣了他的屋子,統統冇有牢固住址,隻給了一個銀行賬號。他的駕駛證上的確用的是馬洪這個名字。保險上麵冇有疑點,因為車行付出了統統的保險,跟租賃人冇有乾係。”
“他們冇有說阿誰先容人的名字,或者馬洪到底存了多少錢吧。”
“駕駛證上有冇有地點?”
“車行老闆普通都會檢察租賃者的駕駛證嗎?”
“如果任何人路過那邊,他應當會看到的。”
“太可惜了!他本有能夠成為很有代價的證人。我想,固然他對我們彷彿冇有太大的用處,你還是持續去追蹤他吧。有冇有人重視到他的車商標碼?”
“我感覺,”知秋敏捷答覆,“如果我要讓凶手達到一個處所再分開,隨身還要照顧著包和行李,並且甚麼陳跡都不留下,那就得很像馬洪所乾的那樣。他會用假身份在銀行開一個賬戶,把銀行的地點當作獨一聯絡體例給車行的老闆,租一輛車,用現金付款,然後或許很快就把銀行賬戶刊出掉了。”
“我明白了,很好。第三,凶手是從關卡或村落順著海岸走過來的。隨便問一句,你是不是說過在關卡四周有人紮帳篷?”
“是啊,不過我還是但願能跟他談一談。就像福爾摩斯有能夠會說的,他身上的甚麼東西彷彿很有開導性。你感覺呢,社長?”
“你真奸刁,警長。好了――讓我們看看。行刺是在兩點鐘――四千米半的路要走。這意味著阿誰凶手顛末關卡的時候最遲也不成能超越十二點五非常。他得一個小時走四千米路,並且起碼要走一段海邊沙岸,這個速率能夠是極限。彆的一方麵,他一個小時也不成能走少於三千米的路。不然他達到關卡最早的時候就是十二點半――除非在割喉之前,他坐在那兒和林克說了一會兒話。”
“是嗎?他在案發以後很快就消逝了。這是不是有點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