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他們一廂甘心的糾結底子是冇有需求的,白爺爺和白奶奶之間的架完整白吵了。
曉得證人實在身份的隻要賀名博和陳總兩小我,他們都明白,一旦動靜泄漏會給白家給阿誰小孩形成多麼大的傷害,以是,陳總才親身打電話聯絡了白啟瑞,隻是白家一向冇有複書,陳總以為這是白家沉默的回絕,想想也對,誰會情願讓本身家一個五六歲的孩子幫差人查驗屍身找凶手?
隔天一早,陳總穿戴筆挺的警服,親身在刑警總隊裡驅逐這位年幼的證人,在場除了他,另有賀名博以及專案小組統統人,大師都快被這個無頭公案給逼瘋了,好輕易碰上個衝破口,不親目睹證的是傻子。
111大案比來令全部刑警隊的人都心力交瘁幾近癲狂,隻要有一點能夠的線索,警察們就像發明肉骨頭的狗狗一樣恨不得生吞入腹毫不鬆口,好輕易呈現一個或許能曉得凶手特性的人,專案組統統人都摩拳擦掌籌辦將證人拎返來好好相同一番,卻冇想到陳總一個號令把他們給當頭澆了個透心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