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賬簿上記錄了這麼多的證據和賬目,林烽曉得,隻要他將賬簿送到市當局的查察構造或者是公安局去,遵循普通法度的話,就絕對能夠將那些犯警之徒給繩之於法。
林烽手裡拿著U盤,非常獵奇,細心地瞅了瞅,隻可惜本身家內裡並冇有電腦,冇法檢察U盤內裡的內容。
而現在,林烽瞪大了眼睛,看動手中的賬簿,上麵清清楚楚寫著,當時變亂死難的礦工多大五十六人,大部分都是四周州裡村落的老百姓。
林烽儘力回想了一下,俄然想起了明天和陳露萍的對話,“對了!那位阿姨彷彿明天有說,她的女兒彷彿也是在我們芝安一中讀高三的。如許一來,她就必定會去週一的家長會,到時候我將賬簿帶到黌舍裡去。說不定就能碰到她…”
但是,當林烽心內裡鼓起這個設法和動機的時候,他躊躇了,顧忌道:“這麼首要的證據,不便操縱寄送疇昔,萬一丟瞭如何辦?但是如果我親身送疇昔了,又要如何解釋這些證據的來源呢?另有…萬一在這些查察構造當中,就有那芝安礦業公司賄賂的官員在,我豈不是白白將這麼首要的證據送到他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