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稟告局長,這個王精衛是礦坑殺人案的嚴峻懷疑人;我們此次來是籌算將他緝拿歸案的。”李薔趕緊解釋道。
“可這作案的伎倆和利用的凶器,都對上了。”局長越想越怕,“這傷口,是弧形獵刀形成的!並且當初割喉魔作案也都是堵截四肢肌腱再一刀割喉,行動純熟絕無拖泥帶水。”
“不是不大能夠,是太不成能。”局長還是烏青著臉,“麵對一個拿著菜刀侵占的目標,凶手根基冇法保持沉著並實施仿照犯法。”
“當然能夠,另有這個新案子我但願你們能接辦。”局長點了點頭,“我是不敢查了,一個被槍斃了小二十年的犯人竟然又出來作案了!”
“死者的傷口,不像是現場能找到的任何刀具(包含魏白魏完隨身照顧的軍用匕首)能夠形成的。”法醫說道,“開端判定,凶器已經被凶手帶離現場。這幾張是在現場拍下的照片,請各位過目。”
“叫你嘴欠,捱打也是活逼該。”魏白幸災樂禍。
“目前現場冇有發明任何除死者外成人的指紋,不過窗框上有半截朝向窗外的鞋印。”痕檢員答道,“這截鞋印跟魏白、魏完另有死者的都對不上,按照磨損程度和尺寸大略判定應當是來自一雙41碼的新鞋。”
“冇想到你堂堂一個帝國差人竟然會信這些牛鬼蛇神!”馬有紂對局長豎了其中指,隨後戴上手套鞋套快步向二樓現場走去。
“會不會是有誰仿照忽裹割喉魔的作案伎倆?”李薔質疑道。
“遵循今晚的風向,窗戶不大能夠是凶手分開以後本身關上的。”馬有紂思考著,“比較公道的解釋就是凶手完成作案過程以後,從內裡關上窗戶安閒分開;畢竟這類撬鎖體例隻能從內裡翻開不能從內裡鎖上。對了,這窗戶上有指紋麼?”
“大門冇有撬鎖陳跡,但寢室的窗戶比來彷彿遭到了技術性撬鎖。”痕檢員接著說道,“窗戶是插銷式的,插銷下半部分比來無益器留下的陳跡;很有能夠是用刀從內裡捅開的。”
“我能夠上去看看麼?”馬有紂自告奮勇,“畢竟這上麵能夠另有礦坑殺人案的決定性證據。”
“局長,現場的物證已經查得差未幾了。”痕檢員也下了樓,“客堂的牆上發明瞭兩處噴濺狀血跡,地上也有少量滴落狀血跡。”
“比較大的能夠,就是凶手先抓住死者的馬腳堵截了她冇持刀的左手的手筋;然後死者用右手持刀持續防衛,但過了一會右手手筋也被凶手堵截。最後凶手把死者一腳踹倒在地,堵截其腳筋後一刀割喉。”李薔闡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