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常平常走的街道,本日竟感覺特彆冗長。彷彿走了好久都冇動過一樣。
“好吧。”
若非官兵們出去時是眾目睽睽,是來履行公理,不然在官兵們瞥見捕快被殺時都當即逃竄了。
蕭策明顯是殺人凶手,但是他的話中氣實足,彷彿很理直氣壯,底子一點都不怕被官府拘繫。
西郊鎮子小,常住的人丁不到五百人,戶數亦不超一百,辦理便利之餘,大師都比較循分。
怒拍驚堂木,尖聲問底下的蕭策和顧小離。
顧小離緊緊地跟在蕭策身後,看著兩邊路人對他們投以仇恨嫌惡的目光,內心有點不是滋味。
小傷罷了,不想讓蕭策小題大做。可顧小離那裡曉得,蕭策已經惹了事,在他當街刺穿車伕喉嚨時,就惹上了。
“我們隻抓你,不會抓無辜的人,你這是何正理。”捕快皺眉,質疑蕭策的發起。倘若他們把顧小離一併帶走,被人瞧見豈還了得。
像變相欺詐百姓和處所惡霸公開合作這類陰暗的事情,冇有一個得力又絕對虔誠的捕快是做不了的。
可捕快不珍惜,果斷地點頭,刹時成為公理的化身,聲明道:“我們是為民除害的官府,毫不會與民難堪,我們……”
統領小鎮的處所官傳聞案情以後,派捕快當即過來抓人。處所官官職低,俸祿低得不幸,隻能壓榨百姓,搶百姓的心血錢。
捕快見蕭策長得一副斯文邊幅,瞥見他們又麵龐沉寂,不像瘋顛之人。既如此,怎會動了殺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