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周列國誌_第70章 公子宋嘗黿構逆陳靈公袒服戲朝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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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公子歸生字子家,公子宋字子公,二人皆鄭國貴戚之卿也。鄭靈公夷元年,公子宋與歸生相約夙起,將入見靈公。公子宋之食指,俄然翕翕主動。何謂食指?第一指曰拇指,第三指曰中指,第四指曰知名指,第五指曰小指。惟第二指,大凡取食必用著他,故曰食指。公子宋將食指跳動之狀,與歸生旁觀。歸生異之。公子宋曰:“無他。我每常若跳動,是日必嘗異味。前使晉食石花魚,後使楚一食天鵝,一食合歡橘,指皆預動,無次不驗。不知本日嘗何味耶?”將入朝門,內侍傳命,喚宰夫甚急。公子宋問之曰:“汝喚宰夫何事?”內侍曰:“有鄭客從漢江來,得一大黿,重二百餘斤,獻於主公,主公受而賞之。今縛於堂下,使我召宰夫割烹,欲以享諸大夫也。”公子宋曰:“異味在此,吾食指豈虛動耶?”既入朝,見堂柱縛黿甚大,二人相視而笑,謁見之際,餘笑尚在。靈公問曰:“聊二人本日何得有喜容?”公子歸生對曰:“宋與臣入朝時,其食指忽動,言‘每常如此,必得異味而嘗之。’今見堂下有巨黿,度主公烹食,必將涉及諸臣,食指有驗,以是笑耳!”靈公戲之曰:“驗與不驗,權尚在寡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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