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好說:“我出來的倉猝,身上冇錢……”
他傲慢地說:“42塊錢,在這裡交,交完了便能夠走人了。”
我整小我懵了!隻幸虧他的虎視眈眈下,隨他走進治安處的院內。院內己經有了五十六小我了。抓我的治安員,把我交給一個長相稍顯斯文的治安員甲,就把門一關就出去了,大抵又到內裡抓人了。
治安員甲這纔回過神來,輕視地對我說:“你另有甚麼不明白的,就打110問吧。”然後,指著角落裡一個正在通話的年青女孩說,“看到了嗎?她就在打110。”
我還冇回過神來,就被他一把抓住了,劈臉就問:“有冇有辦暫住證?”
我內心有些不平氣,很想問他本身是不是人,竟然說這類冇有人道的話!但我曉得,如果把內心想的擺到桌麵上來講,明顯就是太意氣用事了,分歧乎我現在的身份。
他簡練地答:“交42元辦理一個暫住證。”
他厲聲道:“那就跟我來!”
我立即掏口袋,但半夜起得倉猝,連驚駭都健忘了,那裡還想獲得拿暫住證呢?隻好慌亂地說:“不美意義,健忘拿了。”
他有些不耐煩了:“冇錢能夠打電話讓彆人給你送錢,要不然,你就一向在這裡呆著吧。”
男聲輕描淡寫道:“辦暫住證。”
我脫口而出:“為甚麼要交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