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傑所交出的,無疑是一份的簡曆。任何人跟任何公司,想必看過以後都會影象深切。林孝智也不例外,當他親身扣問司馬傑,得知他不但精通各種公司法規,乃至對民法、刑法等都是瞭若指掌後,他立即就給出了四十萬的年薪簽下了司馬傑。新亞要強大起來,必須需求一支戰無不堪的法務團隊,林孝智可不在乎他有甚麼黑案底,有才就行。
他的手指高興地在方向盤上悄悄敲著,豪放地說:“林總,你們新亞還冇決定台灣那邊的發行商?要不要我給你們先容一個?”
林孝智剛要說話呢,他又說道:“實在不止四大國營發行商,台灣其他院商也都是如許。還算不錯的,就隻要幾家民營發行商跟香港四大發行商。台灣的水很深,以是林生,聽我一句勸,你如果然想把電影賣一個好代價,就去找蔡先生的學者公司。林生如果感覺找不到門路,我倒是能給你們先容一條,恰好比來我大佬也來了台灣賣片,趕巧了
新亞發明到現在,已經具有近百雇員了。但給林孝智留下深切印象的就那麼幾小我,管發行的鄭飛、懂炒作鼓吹的孫正、常常被他使來喚去的祝芝山,另有就是這個臨時被他任命賣力領著新招募的四名法律參謀的司馬傑,就是這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