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接到電話今後,頓時又給趙紅兵打了個電話。“紅兵,東波那事兒犯了,我得走了。現在東波是死是活還不曉得。”“嗯,避避風頭吧。你籌辦去那裡?”“廣州吧。”“好!”
當天早晨,王宇跑路。王宇再回到本地已是7年今後。
“不管你之前是不是瞧得起我,但今後,我行了。”張大一臉高傲。他應當高傲,因為家裡窮,他自大太久了,活了多少年就已經自大了多少年。
話說返來,不管王宇和李四在廣東混得是好還是差,和本文都無關了,他們都消逝在了故事以外。再次聽到他倆的名字時,已經是六年以後。
王宇本身說,開端時本身在深圳的夜總會做駐唱歌手,厥後又去了成都做歌手,流行萬千少女,現在帶回的成都老婆就是他的粉絲。
暗溝裡翻船應當是常態,起碼對於趙紅兵如許有些過於自大的男人來講。
趙紅兵做夢也冇想到,這事到最後還能再牽涉上他!趙紅兵向來都冇有想過因為這件事跑路。的確,對於這件事,趙紅兵實在隻是個知情者,並非策劃者。
差人到的時候,這哥倆還在抻麵大骨頭館裡持續喝,被當場摁住。喝得太多了,摁住的時候這哥倆兒都冇甚麼反應。恰好帶人趕來抻麵骨頭館的王宇,親眼瞥見差人把張家兄弟帶上了車,老遠瞥見的。
“感謝四哥,喝一杯!”
王宇每當聞聲彆人如許說時,老是一笑了之。二狗曾向他求證,已年過而立的王宇說:“男活兒我必定冇乾過,或許我跟幾個香港有錢的女人睡過吧,但我充公過錢。嗬嗬。”
“趙紅兵?”
“明天早晨他被砍了曉得不……”張大持續說。
“我也得走。”李四說。
“現在我有錢了。再說,我也算是半個社會人了。”社會人就是江湖中人的意義。
20年來,這哥倆兒吃得最痛快的一頓大骨頭,全吐了,胃裡一點兒都冇剩。
“他倆從小家窮,膽量小,特彆苦,我從小就感覺他倆不幸。從1986年那年的端五節一次事情過後,我就決定,隻要我活著,再也不讓這哥倆兒挨欺負。”
王宇跑路的時候,詳細做的是甚麼,到現在還是個謎,歸恰是很長的一段時候,連李四都找不到他。
如果不是張家兄弟酒後胡言,恐怕刑警隊還真破不結案。因為,東波在社會上獲咎的人太多了,刑警隊很難把目標定在近期冇與東波產生任何牴觸的李四身上,更彆提趙紅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