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級謀殺案_第十二章 演繹性犯罪心理畫像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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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現場發明半枚指紋以及焚屍譚繁華,申明凶手曾經經曆了一場大火,大火燒的他臉孔全非,也導致了他失憶,而這場大火的始作俑者,就是譚衛國三人,或許是凶手經曆了甚麼可駭的場麵,以是,他也要讓羅繁華三人接受那種驚駭。

“對!譚衛國想要殺人!這是一個極大的提示!為甚麼他要殺人?他一個平時誠懇為人馴良的人卻籌辦要殺人,這支撐他要殺人的啟事,應當就是要封住一些奧妙,這個奧妙,應當就是譚衛國曾經殺過人!隻要曾經殺過人的人,纔會在這類環境下毫不躊躇的去挑選再次殺人。但是冇有被人發明,現在必然是有人曉得他殺過人,他才挑選殺人滅口!”白義昭恍然大悟。

還好的是這個第一案發明場並冇有被粉碎,是村歌他們排查到這裡的時候,才發明的,然後當即封閉了起來。

按照焚屍現場和這裡的第一案發明場,這裡的地形能夠說是比較龐大的,這裡滿是住民自建樓,並且這邊地區巷道交叉縱橫,監控探頭極少,加上又是在夏季的早晨作案,這對白義昭他們的偵破事情形成了極大的停滯。

從房間裡來看,凶手並冇有捏造現場,他應當是在早晨殛斃譚衛國以後,用編織袋將譚衛國運到渣滓場,然後焚屍,焚屍以後應當是再一次回到案發明場的,因為阿誰裝汽油的箱子還留在房間裡,在案發明場也冇有找到被燒燬或者是遺留下來裝汽油的器具。

目前調查的鄰居,都是在譚衛國他們從金花村分開以後,購買了新房,當時候改革占地賠款獲得的屋子,天然鄰居也換了,在金花村一同餬口的日子,也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如果譚衛國三人對凶手行凶是在金花村,那麼為甚麼呈現了二十多年的這個空檔期?

兩種環境都不能解除,但是現在的征象,更趨近於第二種,因為這件屋子是租用來專門殺人的,按照譚衛國一係列的行動,他應當是想要殺人,而把屋子租在這裡,應當是便於察看目標人物以及熟諳環境,也就是利於作案,從發明譚衛國非常起到譚衛國遇害,隻發明譚衛國和少數幾小我聯絡過,和羅繁華以及張德海聯絡最為密切,如果是熟人的話,隻要羅繁華和張德海,羅繁華和張德海的能夠性很小,因為他們冇有殛斃譚衛國的動機,那麼獨一的能夠性就是譚衛國事在室外被禮服的,這就說瞭然凶手必然是一向跟蹤著譚衛國!也曉得了譚衛國在這裡租房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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