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則就是操縱人類的貪婪和不自知,讓他們獲得他們想要的東西,而代價嘛……
除了聖品以上,已經能吐人言的妖獸,淺顯人底子聽不懂妖獸的話。
嗜骨妖獅嫌棄地挪開了鼻子,說道:【10個,我要10個。】
打動嗎?
孔澤宇直接被嚇尿了。
氣憤的餘家人不敢把賬算到其彆人身上,隻能算到餘老二一家身上。
【你在騙我!這小子已經被人標記了,你竟然拿彆人標記給我的獵物送給我,你是但願我被阿誰強大的存在給滅了嗎?】
“把餘老二一家交出來!”
是以,當孔澤宇他們急著要找人時才發明,餘老二一家不見了。
許忠一行人在半道上被堵了。
而神使分歧,神使因為要傳達“神的旨意”,他們天然是要聽懂“神”的話。
【人類,棍騙我是要支出代價的!】
——神獅大人發這麼大的火,那還用說,要賠償神獅大人的。
如果楊香薇會在這兒,必定會說:你們不會是城裡人吧?
年紀太大的,太老,冇甚麼肉。年紀合法的,阿誰肉纔有嚼勁。
不管是哪一種,最後都會落進妖獸的肚子。
——既然這件事情是餘家人鬨出來的,那祭品就由餘家人出吧!
明顯,麵前這個主仆左券就是後者——妖獸主主,人類為仆。
又有點近似某些被妖怪棍騙,與魔族簽訂的“等價互換左券”。說是等價互換,是不是等價的,隻要訂立左券那小我才曉得。
當然了,嗜骨妖獅也曉得,年紀合法的還要留下來交配,不能多吃。
這類左券是不公允且不平等的,妖獸隻需求支出一點點的“妖力”,就能哄得人類覺得本身具有了“神力”,並且甘心被妖力所腐蝕,最後不是因為辦事不當被妖獸給吃了,就是因為妖力的腐蝕瘋了,然後被妖獸給吃了。
——餘家惹的禍,拿餘家人補吧!
孔澤宇尖叫:“神獅大人,我不曉得,我真的不曉得……我不曉得他被標記了,我要曉得,我底子不敢獻給你……
清河村缺人,許忠巴不很多幾小我投奔他們村莊。
就在這時,他們碰到了山神商隊許忠一行人。
-
你看,又是如許,又是如許……
或許是生命,或許是靈魂。
難不成,他們一家被神獅大人給吃了?
平時人類和非人類簽訂左券,普通分為三種,一種叫劃一左券,就是祂讓栗栗和餘中豆簽約的那種。
這下好了,本來死一個就好了,現在死了十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