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隊長,是如許,這個鬆本二郎被捕後,拒不承認本身的間諜身份,隻說他是一名販子,這幾個月一向在查詢他是間諜的證據,以是就一向冇有審判。”
“冇題目,我寫給你。”很快國法官就把李伯年的居住地點寫給了楊學武。
直到第二天早上監獄帶領查房的時候,得知鬆本二郎被開釋,立馬就感覺不對,向劉元做了彙報,劉元聯絡了查察院,得知查察院並冇有出示任何開釋證明,幾人這才感覺不對,倉猝串了供,說他們四個是在有檔案的環境下才放了鬆本二郎,鬆本二郎逃脫的事情和他們冇乾係。
分開法院,三人開車趕往國法官給的地點,以楊學武的判定,這個李伯年百分之百有題目,他賣力鬆本二郎的案子,卻遲遲冇有審判,並且還請了長假,還是明天請的,明天但是鬆本二郎逃出中心甲士監獄的時候,這如果冇題目,那也太偶合了,他可不信賴甚麼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