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女友有約[第2頁/共2頁]
“來了就曉得了。”岑明月笑著道,“記得早點來,是到我家來用飯。”
把條記本放到一邊,林哲宇取脫手機,是岑明月打過來的。
林哲宇就笑道:“好啊,聽你喜洋洋的模樣,是不是有甚麼喪事?”
司芳芳從周重樓的辦公室裡偷到了這個條記本,放到了櫥子裡,也是以引來了殺身之禍,如許也很好地解釋了一些林哲宇想不通的東西,因為林哲宇偶爾不在的時候,鑰匙會放在她那邊,蓋個公章甚麼的。但是新的疑問又產生了,起首,司芳芳為甚麼要盜取這些?其次,司芳芳是受了誰的教唆?林哲宇毫不信賴這是司芳芳自發的早有預謀,更不信她是臨時起意。第三,司芳芳已經到手了,為甚麼不把東西交出去,反而放到了櫃子裡?
這時,手機俄然響了起來,那聲音把林哲宇驚得打了個顫抖,幾乎把條記本給扔出去。
去她家用飯?林哲宇小幸運了一下,這代表著一種承認啊,到目前為止,他還冇進過岑明月的家門呢。
“早晨一起吃個飯如何樣?”岑明月笑yinyin隧道。
疑問固然隻要三個,但是衍生出來的題目卻有更多,而核心題目就集合在兩個方麵,一,誰教唆的司芳芳;二,司芳芳為甚麼冇交出去。冇時候,那完整不成能,一ye的時候,甚麼事都夠辦的了。
但是俄然又想到,周重樓說他丟了兩千塊錢,司芳芳的目標是這個條記本,不是錢,如果真的是偷了錢的話,隻偷兩千不全數拿走的能夠性也不大,何況司芳芳也應當明白,偷個條記本,周重樓有苦說不出,如果本身偷了錢,那性子完整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