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則是幾堆篝火,二十多名和金9、金十一樣設備的兵士圍坐在篝火旁,正在烤魚、烤肉,輕聲笑談。湖濱的一塊巨石上,卻坐著一個身軀魁偉的巨人,這個巨人身高兩丈不足,體格龐大,邊幅威武狂野,額頭上紋著古怪的徽章。他赤裸著上身,墳起的赤褐色肌肉塊塊堆起,微微一動,彷彿有無數老鼠在他體內躥來躥去,僅僅一條胳膊,就比少丘的腰部還粗,全部就如一個來自洪荒太古的巨人!
“哈哈,喝酒。”戎虎士見少丘點頭認同,不由神情對勁,號召道,“嚐嚐我的百草仙酒,這但是我窖藏了多年的好酒。全部炎黃你找不到比它更好的酒。”
“哈哈,錯了錯了,少丘。”戎虎士嚴厲隧道,“金天部族不是東海之濱的第一大部族,而是全部炎黃聯盟的第一大部族、最強大的部族!你必然要記著這點。”
他本來想編造個部落稱呼,卻拿不準這兩人是否對大荒熟諳,萬一他們一口咬定冇有該部落,隻怕會一箭將本身射穿,以是老誠懇實地說出了空桑部落。萬一這兩人和巫謝他們是一夥的,那冇法可想,本身撒腿就跑罷了。
“我名叫少丘,來大荒之前,聽族人說過金天部族是東海之濱的第一大部族。”少丘悶悶隧道,內心卻叫苦不迭:“剛逃狼口,又入虎穴,本來此人和巫謝他們是一夥兒的!竟然還是木之保護者!糟糕!糟糕!咦,既然是木之保護者,為何他竟然冇傳聞過空桑部落呢?”
“啊?”少丘頓時呆了,正在拔木封的手也凝固了。
金九扒開長草,在前麵帶路,金十則持弓斷後,少丘夾在他們中間走向湖邊。前行了百餘丈,坡度俄然一陡,整片湖泊儘收眼底,少丘頓時吃了一驚,本來湖邊竟然有個營地,幾匹戰馬和二十多頭戰犀悄悄地在湖邊飲水。這類戰犀是犀牛的一種,脾氣和順,易於馴養,是以常被各部落設備馬隊,狂犀重甲,一旦在疆場之上衝鋒,常常變成一座座快速挪動的堡壘,能夠等閒扯破仇敵的防備。
“甚麼破酒!”少丘欲哭無淚,暗道,“酒香濃烈,入口倒是一股發黴的酸味兒。這竟然是炎黃最好的酒?看模樣炎黃聯盟的釀酒技術遠遠不及空桑島。”
“如何?”戎虎士發覺他神情有異,道,“少年你曉得金天部族……呃,對了,你叫甚麼名字?”
“空桑部落?”二人麵麵相覷,“這是那裡的部落?”
“這個……”少丘對來往貿易之事也不大熟諳,頓時驚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