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傑奇案_第十回惡淫婦阻擋收棺狄太爺誠心宿廟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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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也不容周氏再說,命驗屍官按例再驗。世人隻見先用熱水,由口中灌進,悄悄從胸口揉了兩下,複又從口內吐出兩三次,今後取出一根細銀簽子,約有八寸高低,由喉中穿入出來,停了一會,請狄公起簽。

先繞道六裡墩見汪仇氏,將屍柩領去,方纔回到衙中。先具了自請議處的公事,升坐大堂,將周氏帶至案前,與她說了一遍,道:“本縣先行請罪,但這案一日不明,一日不離此地。你丈夫既來告你陰狀,今晚且待本縣出了陰差,將他提來扣問明白,再為訊斷。”周氏那裡信賴,明知他用話欺人,說道:“太爺不必,如此造作,即便費心問鬼,他既無傷痕,還敢再來對證麼?太爺是堂堂陽官,反而為鬼所算,豈不令人好笑!既是詳文繕好,小婦人在此候信便了。”當時狄公聽她這派調侃的話頭,明知是劈麵罵他,無法此時不好用刑懲辦,隻得命原差仍然帶去,本身退入後堂,具了節略,將那表寫好。然後齋戒沐浴,令宏亮先到縣廟號召,說今晚前來宿廟,統統閒雜人等,概行擯除出去。本身施禮已畢,將表章跪誦一遍,在爐內焚去。

第十回惡淫婦反對收棺狄太爺誠懇宿廟

卻說周氏一番話,欲想狄公不消銀簽入口,狄公那裡能行,道:“本縣驗不出傷痕,理該認罪,豈有以性命為兒戲,反想掩過之理!正麵陰麵,既是無傷,須將內部驗畢,方能完事。”

命宏亮鄙人首服侍,一人在左邊,將行李鋪好,先在蒲團上靜坐了一會,約至定更今後,複至神前禱告一番,不過謂:“陰陽雖隔,經理則同。官有俸祿,神有香火。既有此職,應問此事。叩我冥司,明顯唆使。”這幾句話禱畢,方到鋪上坐定,閉目凝神,以待鬼神顯靈。

兩人正在客店議論,忽聽內裡人聲鼎沸,一片哭聲,到了內裡,宏亮疑是唐氏前來混鬨,早聽內裡喊道:“你問狄太爺,現在中進呢,雖是性命案件,也不能如許告急,太爺又不是不代你伸冤。好好歇一歇,說明白了,我們替你回。如何曉得就是你的丈夫?”宏亮知是出了彆事,趕了前來拜候,哪知是六裡墩被殺死那知名男人家眷前來喊冤。宏亮當時回了狄公,叮嚀差人將他帶進。狄公見是個四十開外的婦人,蓬頭垢麵,滿麵的淚痕,方走出去,即大哭不止,跪在地下,直呼太爺伸冤。

狄公一人悶悶不已,想道:“我到其間,原是為國為民,

狄公見世人散後,心下實是疑慮,隻見宏亮由內裡出去,向著狄公道:“小人受命訪查阿誰後生,姓陳名瑞朋,就在這鎮上開設店鋪,因與畢順生前鄰舍,故他身後不免可惜。至於案情,也一定曉得,但知周氏於畢順在日,經常在街前嬉笑,殊非婦人事理,畢順雖經管束幾次,隻是喧華不休,至他身後,反整天不出大門,乃至連外人俱不肯見。就此一端,以是古人迷惑。此時既驗無實證,這事如何措置?以死者看來,必是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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