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門重生術_第十七節 大漢新治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我笑了笑道:“皇太後亦可再稱陛下,坐鎮朝堂參政,亦為可行!皇兒身為帝王,但今後免不了要親征於敵,呂後不日便當為母親,且要照顧王子,恐難以上朝主持大局,統統還得依仗母後!”

…………

新的楚王烏力罕王子可真是個不循分的主,見我大漢管理恰當較為敷裕,便三番幾次的找藉口來逼迫大漢,鼓動高帝呼若蘭單於重啟下邦歲賦的軌製,一開口就要歲賦五十萬石!五十萬石是甚麼觀點,這相稱於我大漢天下雄師半年的口糧,如此在理要求怎能承諾。顛末百裡叔的一番周旋,終究高帝還是持續實施之前的承諾,冇有追加我大漢的歲貢。

我頭答覆道:“恰是如此,母後,皇叔這般做法完整不顧公眾死活,乃公開與我和大漢為敵也!”

第三步,強化禦史、奉常和廷尉三職的權力,由三位任職大臣在庸州開府設立擺設,再於各州設立分署!禦史除辦理大漢百書編撰造史入冊外,亦賣力監督朝中文武大臣,以及各州官吏,於各州中購置書院、考查民情民意、彙集萬民舉諫與訴狀等事件。奉常為立法機構,亦於各州設立衙門,賣力各種官司,各種犯法職員的審判懲辦,州郡縣府今後不再有辦案的權力!廷尉則賣力天下的治安,在各地設立緝拿處,廣招捕快賣力辦案查兄,為大漢律法的法律擺設!如此一來,大漢各地的政體便變成了軍權、行政管理權、官吏民情監察權、立法斷案權和法律權的五權分離,五大擺設皆受擺佈丞相羈繫,且由天子親身過問束縛,從而實現了大漢皇權集合擺佈丞相共同幫手的目標。

第四步,進一步的將稅改貫徹落實到底,嚴禁各州郡縣在國稅的根本上私加賦稅,各郡縣州官員的俸祿皆來自國稅的部分扣除留各府自交應用,以刺激個州郡縣官吏管理統領地盤的動力,誰管理的好獲得的賦稅多,那他的府邸留用的用度也就隨之增加,多勞多得,一次來刺激各地官吏主動管理地盤的動力!

我笑了笑道:“皇叔專斷跋扈一貫如此,那天水城軍敗一事皇兒念其乃皇叔,亦未曾予以降罪,那知皇叔當作是應當的,完整不領皇恩,反而變本加厲的公開與朝廷作對!”

生孩子這事是急不來的,哪有幾天以內想要就有的!

北庭比南庭更加的凶惡,其容量更差,很多邦國固然都臣服於大夏,但表示稍有不慎便舉國被殲!在如此艱钜的景象下討生,大漢也隻能是夾起尾巴來辦事。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