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但是我冇有回到星星部落,就遭到了攻擊。”石頭說。
“冇有忘,也能夠說忘了,忘得一乾二淨。”石頭說。
“殺了小雪?”猩猩老哥問。
“確切比較奇特。”猩猩老哥說。
“你回了猩猩部落?”小雪問道。
“你去了知名之城?”小雪問。
“但是,那幾天時候,我實在一向跟他在一起。我一向在知名之城。”石頭說,“你還記得,你在知名之城打傷的惡棍麼?”
“恐怕就是你所說的臭男人。我一起追跟著你的腳步,直到知名之城,我碰到了一群小地痞,圍著一個受傷的男人,在會商一個皮膚烏黑,長得標緻像仙女一樣,但是武功了得,心腸暴虐又如妖怪普通的人,我就曉得他們說的是你。我二話不說,脫手又給了阿誰“臭男人”兩拳頭。接下來,他們就乖乖奉告了你的行跡。”石頭說。
“實在,我的身材並不獨特,隻是,我花了將近二十年的時候,對這幅身材千錘百鍊。不但如此,主上還通過各種藥物,讓我對大多數的毒藥免疫。”石頭說,“以是,我不但耐打,普通的毒藥也毒不死。”
“不是要經驗我那麼簡樸。”小雪說,“但是,我一向冇有見到你,我還讓魔君到處尋覓你的行跡。”
“確切,這是最能夠的啟事。”小雪說。
“我並冇有逃脫,是花芳華救了我。”石頭說,“我醒來就見到了花芳華。但是,攻擊我的人,遠比現在的麗麗要短長很多,但是,花芳華救下了我,卻完整冇有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