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該不會是想讓我也穿戴那盔甲到處跑吧?”赫雷斜眼看著金。那傢夥的眼神特彆討厭,彷彿在看一個鄉巴佬。
當然,他明白這是本身的癡心妄圖。頂多也不過是動動他的鹹豬手,以後惹來巴蘭德猖獗的追殺。
赫雷發明跟金要錢的時候,內心感受特舒坦。或許這就是碰到冤大頭的感受吧。
因而從當時開端,赫雷便成了金的大哥。也成了斯坦托爾城裡遊童的年老邁。
現在恰是中午,遵循他對金的體味。這小子冇準就在前麵的冷巷中,與很多用傭兵一樣,像個死豬似的醉趴那邊。
從最後無依無靠的小傢夥,直到現在成為傭兵酒館裡混的風生水起的孩子王。此中的艱苦可想而知。
正如他所預感的那樣。狹小的巷子裡,一堆人東倒西歪一片狼籍。
“我靠,五枚銀幣還不敷?這都夠你吃一個月了!”
這傢夥與本身的年齡差未幾,職業是“遊童”。也就是給那些傭兵專門刺探動靜的職業。算屬於傭兵職業的從屬。
被人嘲弄誰都不會高興,更何況被嘲弄的還是個衰男。
“哎呀,你真墨跡!”赫雷一把搶過金幣。
金吃驚的看著大變樣的雷,揮揮手遣散身邊的幾個火伴,倉猝迎了上去。
“靠......!”金很鄙夷的罵了一句,伸手取出幾枚銀幣丟給他。
唉......
赫雷聞言一愣。他之前也修煉過負氣,隻不過進度非常遲緩。並冇觸碰到過這個範疇。
“兄弟,你修來你的不是負氣吧?”
一個想將對方收為己用。一個是以為你小子不過就是個孩子王,老子我從小被教廷追殺甚麼場麵冇見過。就你也想做老子大哥?
過了好久,金抬開端看了看赫雷。目光中模糊閃動著甚麼。
赫雷與金的結識經曆很成心機。一年前赫雷來到斯坦托爾,他本來就無依無靠又一窮二白,以是也挑選了遊童職業。
“嗨......金!”
不過幸虧金彷彿昨晚喝的並未幾,此時正坐在一塊石頭上,跟幾個十五六的春秋相仿的火伴聊著甚麼。
這職業能夠說要求低,任何淺顯人都能夠做,故此在全部大陸的傭兵體係中,到處都有遊童的身影。
“那就好!我信賴這兩事絕對難不倒你。第一件事,我現在身材除了些狀況。嗯......如何說呢。就是經脈受損,我想曉得有甚麼體例能夠加強經脈的強度!”
冇如何例會那幾個傢夥。赫雷迎著金很無法的攤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