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職業能夠說要求低,任何淺顯人都能夠做,故此在全部大陸的傭兵體係中,到處都有遊童的身影。
赫雷說完,昂首盯著金的眼睛。後者聞言一蹙眉,低頭深思起來。
“莫非甚麼?人家那就是在修煉呢!”金冇好氣的撇了撇嘴道:“他們穿五六十斤的盔甲就是在增加負重。如許既能增加體能和經脈,還能適應身穿盔甲時所呈現的行動不便。以是啊,你想要擴大經脈,那就跟他麼一樣,增加負重!”
“快點你個混蛋,哪來這麼多廢話!”赫雷很不滿的瞧著麵前這個傢夥。
那美好細挑的身型,一頭紫色長髮披肩,白嫩的麵孔透著一淡淡的粉紅,小嘴輕浮誘人,像是荔枝水靈誘人恨不得讓人上去咬上一口。
眼裡含著淚,從懷裡取出四枚金幣。說實話,這是他十多年來統統的積儲。拿出這四枚金幣,比拿他命都難受。
“讓人搶了,誰啊?老邁,你說話。我頓時調集兄弟砍死那王八蛋!”
因為他具有本身的部下。並且人數浩繁。故此,刺探動靜對他來講變成成為很輕易的事。這也令他在傭兵中有了一些名譽。比起那些單乾的的確強的太多。
之前冇重視,現在經金的提示。赫雷還真想起來。還真就像金的說的,那些四級五級的劍士和騎士真就是整天穿戴盔甲到處逛。彷彿那盔甲是租來的似得。
這職業冇有限定,上到八九十歲,下到七八歲都能夠乾。
“你該不會是想讓我也穿戴那盔甲到處跑吧?”赫雷斜眼看著金。那傢夥的眼神特彆討厭,彷彿在看一個鄉巴佬。
“兄弟,你修來你的不是負氣吧?”
“我讓人搶了!”金眼含熱淚望著遠方,一副生不如死的架式。
就如許,兩人以後越走越近。垂垂地,金到厥後已經為赫雷馬首是瞻,一口一個大哥的叫著。
“我靠,五枚銀幣還不敷?這都夠你吃一個月了!”
轉過三個街區,赫雷懶洋洋的來到傭兵酒館的門前。
當然,他明白這是本身的癡心妄圖。頂多也不過是動動他的鹹豬手,以後惹來巴蘭德猖獗的追殺。
那麼接下來就簡大了。無能,年齡小。如許的人無外是金嘴中意的目標。以後兩人便產生了牴觸。
“老邁你......你這是如何了!”
因而從當時開端,赫雷便成了金的大哥。也成了斯坦托爾城裡遊童的年老邁。
“真的?”金流著淚,一臉委曲的看動部下。
“屁話,我本身也冇籌算瞞著你。快說,有冇有體例。如果能處理,冇準今後你也能夠跟我一起修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