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隻要爸媽在我麵前擺出這副苦大愁深的模樣,我便搬出姐姐,他倆老是打了雞血普通,連我也愛屋及烏了。
中場歇息期間,老爸點了一支菸,才緩緩道出的究竟:“實在也怪我們,生你姐姐那會,你媽媽每天對著林青霞的照片看了又看,你姐姐能不標緻麼?”
可我不甘心,不甘心就這麼給比下去,仙顏當然首要,學習當然首要,但資質有限,不能強求,人得有自傲,有氣質,特彆是女孩子,要有一顆柔嫩的心,我決定培養本身成為一個林誌玲式的人物。
父母總說我癡頑無知,實在,這也不能全怪我。
姐姐比我大二歲,身材高挑,皮膚白淨,是個含金量實足的美人兒。
我本年才16歲,但是父母一貫對“三歲看老”的名句奉若神靈,以是遲早見著我老是一副憂心忡忡地模樣。
很多時候,我都想拂袖而去,闊彆這個“照妖鏡”,可恰好老爸老媽非要我們上演一出姐妹情深的景象劇,我追著姐姐的法度一起從幼兒園熬到了高中,我感覺,我的人生還會持續暗淡下去,套用周星馳的話說:“光天化日之下,你們想玩死我啊!”
我身材微胖,臉型微大,嗓子較粗,大腿稍短,但隻要揚長避短,打扮打扮起來,再裝些個天真天真的神采,也是彆有一番風味,些許能撿幾個從白頓時摔暈了的王子來,但姐姐笑語嫣然的往那一擺,我立即就給打回本相,呲牙咧嘴的慘不忍睹。
此招屢試不爽,我乃至一度將姐姐的照片擺在床頭,每日裡燒香膜拜,保佑我好人平生安然。
實在,以爸媽的資質,底子就生不出如此楚楚不幸的妙人兒來,我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以是我乃至一度思疑到姐姐的血緣。
提起我的姐姐,以我的春秋資質娓娓道來,的確就是輕瀆神靈,這不但僅因為她有一個霸氣實足的名字―黃尚,更因為她還是一個名副實在的―女神。
老媽常常拉著我的手,一臉胃痛地模樣對我說:“俠俠啊,你老是這麼傻乎乎地,可如何好?”神采不成謂不悲切,語氣不成謂不樸拙。
因而我找父母實際,老媽卻對我說:“俠俠,你姐倆一文一武多好,乾甚麼不學?”我大吵大鬨,驀地間發明老媽目露凶光,隻好作罷。
我明目張膽的造反行動遭到了“寺人嬤嬤們”的峻厲彈壓,在爸媽的男女異化雙打以後,老媽語重心長地教誨我:“你姐姐長的像我,你莫非看不出來?個子像你爸爸,你莫非看不出來?你姐姐隨了我和你爸的長處,莫非你看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