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錦城為甚麼會把她撿回家?這個題目盤亙在顏歌的內心已經好久好久了。
時錦城居高臨下的掃了她一眼,然後將手裡的花束,塞進了他的懷裡,悠然的在沙發上坐了下來。
掛斷了電話以後,顏歌這麼一闡發,刹時感覺本身要垮台了。
顏歌說完以後,在內心暗罵,出息!
但是,這些他都不能表示出來。
末端,又加了一句:“你到底聽懂了冇有。”
不過,時二少是誰,幾近隻用了一兩秒鐘,就規複了常態,對她說:“蕭風有家室,他女朋友不讓你住在她的家裡,以是就隻能夠住在我這兒,當然,你也不能夠白住,你得賣力幫我擋桃花。”
時錦城就像是看破了她的心機一樣,眉頭微挑:“你不喜好嗎?”
顏歌前提反射般的答覆:“聽到了!”
時錦城也跟著彎了彎嘴角:“我拭目以待。”
時錦城罕見的語塞了。
時錦城暴露了那種頭疼的神采。
是在厥後,顏歌才曉得,時錦城身價不菲,那豪華的餬口,就跟當代時候的帝王似的。要說時錦城大發善心收留她,顏歌一向都感覺不太能夠,厥後,時錦城抱返來了一隻貓,說是流浪貓,顏歌這才撤銷了內心的思疑――時錦城就連流浪貓狗都能夠抱回家,撿一小我回家這類事情產生在時錦城的身上,彷彿也就冇有那麼的違和了。
顏歌摸了摸下巴,回想著那些疇昔。
而人的一輩子,長久的不幸。
在時錦城的長年逼迫之下,顏歌已經練成了那種連本身都奉承的性子,隻要一瞥見時錦城表示出世氣的前兆,她的奴性就出來了。
他,又能夠等多久呢?那邊的人,又能夠等多久呢?
時錦城說的倒是輕巧,嘴皮子一張一合,就是一句話,但是這話卻在顏歌的內心頭掀起了驚濤駭浪。
“你的小腦袋瓜子到底在想些甚麼?”
時錦城直起了身子,笑的好不妖孽:“以是我感覺,你現在的心機承擔,必然很大,按鈴隻是讓你偶然候緩緩罷了。”
“給我的?”
她是在阿誰下著大雨的夜晚,被時錦城從大街上撿返來的,就像是一隻流浪的不幸的小植物一樣,她甚麼都不記得,獨一記得的場景,就是她展開眼睛的時候,躺在病院裡,令人驚駭的消毒水味道,令人驚駭的純紅色,統統的統統,都在折磨著她的神經,因而,她從病院跑掉了,內裡到處都鄙人著大雨,她冇有處所可去。
那笑容無端的,竟有些像時錦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