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門往事_第三章:李二爺上香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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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這瘋羽士和村裡人相安無事的處著,偶爾有孩嘴饞,膽小點的便去問他討要肉食,那瘋也給。

一個被啃了一半已經發黴的粗麪窩窩頭,一碟冇有油星的野菜,另有一個雞蛋,那是他從出產隊個人農場裡偷來的,這如果被抓住,那能夠給定個“挖社會主義牆角的罪名”,估計得被扭送進公安局。

李二爺在洪村經曆了三個朝代的更迭,從清末到民國,從民國到了新國。期間的變遷,洪村也在瞧瞧的竄改,社會主義的東風吹到這裡的時候,連合統統反動力量主動投入到新國的扶植成為了阿誰期間的主旋律。

但就是這麼個邋裡肮臟跟要飯一樣的傢夥,每天都定時去鎮上打酒,打完酒還不算,還搖搖擺晃的一頭紮進國營飯店裡再拍出錢和票來,跟店家要上燒雞燒鴨等熟食。等全數籌辦安妥以後,那廝再重新搖搖擺晃的邊喝邊往洪村趕。

此人他既不進村,也不擾民,開初大師夥都覺得是那裡來的要飯的。畢竟在那饑荒鬨的最嚴峻的三年裡,也不知有多少處所的人背井離鄉隻為討口吃的,人們早就見怪不怪了。

有的支書的照顧,本地的地痞惡棍也不敢去尋他高興。就如許,阿誰“瘋”就在洪村住下了,不過他可冇去住大隊書記替他安排的豪宅,而是一間牛棚,他就和那些牛住在一起,白日還是喝酒吃肉,誰也不曉得他是那裡來的錢,就連大隊書記也不曉得他究竟是個甚麼人,因為那封電報上隻寫著四個字:不成怠慢!而那四個字上麵印著的紅戳戳已經讓大隊書記如許的人感遭到天昏地暗了,那是一個他這輩也永久不敢設想的處所。

固然他曾經想過禁止,但是卻無能為力,他說,那就會牽涉出那樁命案,他不說,很有能夠全部村都得遭殃。他隻能察看著,遁藏著,看著那些石人石馬被挨個推倒,那些地下幾千年前的玩意被一一拉出,也不曉得是不是社會主義的無神論起了感化,起碼在那一陣,村裡還算是承平。

1960年,那是三年天然災害達到最頂點的時候,天下各地都缺糧,那酒是用糧食釀的,有多緊缺就天然不消描述了。各種物質空前的嚴峻,在阿誰時候,用飯要糧票,抽菸要煙票,喝酒就得有酒票,就連一分錢買一盒洋火,也得用洋火票。

對於這個方纔經曆了戰國浸禮的民族來講,死人有甚麼了不起的?那些被挖出來的白骨裝在竹簍裡用獨輪車運到山溝裡當場埋葬,那些留有封土的大墓就如許越來越少,乃至於全數消逝。到了厥後,洪村地表能看得見的墓,已經幾近冇有了,至於那些深埋在地下的千大哥墓,那隻要李老二那些“懂行”的人才氣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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