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1_第六十八章不爭之德,用人之力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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謙下者,民氣悅服而願為之用也。

是謂不爭之德,

[3]不與:不爭,不正麵牴觸。

前人校注

[1]士:軍人,將帥。

3.長於用人者,不是以強權製人、管人,而是充分尊敬人、信賴人、包涵人,謙下待人,一視同仁,使之才氣得以充分闡揚,從而做到人儘其才,才儘所用。上不吃力,下不逆反。如許高低調和,團隊的戰役力無窮。

是謂用人之力,

--王弼

陳瓘不爭免膠葛

--範應元

善為士[1]者不武[2];

實在,陳瓘早就發覺到蔡卞的詭計,以是他登科的前五名都是推許王安石學說的學士,以及研討經學的博士,但從五名今後,他登科的都是研討史學的墨客,這讓蔡卞找不到誹謗的藉口。

不武者,靜極不動也。善為道之士,至清而不動。善戰者,聽天機之天然,不假造作,無繫於心,無關於情,無動於念,聽天機之自轉,無毫髮之染,故不怒善勝敵者。強則多敗,柔則克之。

譯文

學業人有誌於謙德,則必尊而光,況賢人無我之至乎?

註釋

--範應元

王安石的半子蔡卞早就對陳瓘不滿,想藉此讒諂陳瓘,進而不準史學。他找出陳瓘的不對借題闡揚說:"此次的主考官是陳瓘,他定會全數拔取史學學士,而免除精通經學的學士,因為他們抵抗王安石所倡立的學說,還會粉碎朝廷現有體製。"蔡卞盤算主張後,就隻等陳瓘拔取學士。

[4]配天:合適天道,合適天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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