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明珠表示真老練,多編點仆人服侍她倆。
比及氣候合適,閒暇之餘就在家放鷂子。
“屍王啊?”
最好笑的就屬陳皮。
聽管家說張啟山這兩天要返來,她就結束了度假,搬回張家住。
嘶——
原主擅繪花鳥竹石,她乾脆撿起來權當打發時候。
畫作不對勁她就讓捧珠拿去廚房燒掉,對勁就蓋上張啟山送她的姓名章,表情好還會附庸風雅題詩一首。
比來捧珠臉上起了幾個痘,大夫開了點藥粉,滿是中藥研磨成粉,讓加水調成糊狀抹臉上。
冇想到除了技藝,他竟然還真能從仲春紅身上學到點彆的東西,以是討情麵油滑,陳皮不是不懂。
明顯不懂,等她畫完,還總要恭維來誇兩句。
日子一每天疇昔。
估計她就是畫個小雞啄米圖,陳皮都能昧著知己誇人。
極度不走心。
越明珠捂住耳朵,表示聽不見,“這裡是張家,我哥是張啟山!”
心虛一秒,持續進步。
誇就誇吧。
剛下樓,就發明大廳走廊有人正背對她望著大門方向。
陳皮來了,越明珠不理睬人,他也不說話就坐在邊上看她。常常是一個用心看書作畫,一個用心盯人,就這麼一眨眼半天時候晃疇昔了,相互都不感覺虛度工夫。
時不時跑來送她一些小玩意兒,偶然是九如齋的牛奶法餅、桂花糕一類的小點心,偶然是彈弓、糖人、鷂子...她最喜好的是一套用高粱杆編成的亭台樓閣,很像她現在待的樓閣縮小版,捧珠還編了兩個小人兒住出來。
機遇可貴,她就當甚麼都冇聞聲。
越明珠被本技藝背撞到眼眶。
金大腿?
說一個是蜜斯,一個是丫環,她們相互作伴,永久在一起。
往下多走了兩步,越明珠後知後覺,咦,不是金大腿。
暗自檢驗了一下如何會把他跟張啟山認錯,瞅著越來越近的背影,是站姿,還是......
換做疇前,他底子冇有投其所好這個認識。
以後陳皮再來,送的禮品就多了跟畫畫有關的東西,比如市道上最好的宣紙、狼毫筆。
這陳皮哪兒曉得,他連野生野長的花花草草都誇不出花樣,更何況是畫出來的,想都不想就信口開河:“隻如果你畫的,那裡都好。”
毫無防備之下,差點被右下方金光閃閃的佛像閃盲眼睛。
下樓前特地在二樓大廳放了張唱片在留聲機裡,踩著播放的音樂聲來到樓下。
“蜜斯,我們要不要下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