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反派,挺好_第四十二章 虎狼之爭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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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朝並不知煜王的心機,隻是對他三番四次的乾與,心有不肯,“若王爺不喜,與旁人說清便是。說句僭越的話,完成與王爺的商定之日,便是子朝拜彆之時。不過三年主仆,犯不上王爺如此勞心。”

遐想到至今下落不明的那十二名衙役,看來周安勝是拖著周老太從死人堆中爬返來的。有一便有二,周安勝在燕都城中的處境也不平安。

看到林子朝臉上似有難堪,周安勝趕緊道:“小先生可有甚麼話要說?”

回以一笑後,林子朝張了張嘴,不過隨即又將嘴邊的話嚥了歸去。

迎上眼刀,林子朝不避不退,直視煜王。

“週年老是習武之人,身子比凡人結實些。隻是幾次見他麵色發黃,想來是過於辛苦,還是要歇息。”

“領命――”

官銀二字,讓周安勝瞪大了眼,神采大變。

一餐未進的林子朝,看著精美的菜色,嗅著勾人的氣味,嘴中一陣發酸。他也是凡夫俗子,每日也需五穀雜糧飽腹。無法,身份之差,禮不成廢。煜王吃著,他便隻能看著,看著煜王一目十行。

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他從不會隻給本身留一條路。

他丟棄了統統莊嚴,骨氣,隻為讓那些欠他命債的人,連本還回!越則煜是傲慢的,他不能容忍彆人的違背。但林子朝明白,總有一天,本身與他會站在兩極。

奪人道命時,貳心狠;冬眠無憂閣時,他卑賤;他能夠像一把匕首,剛硬如鐵;也能夠像一粒沙子,低到灰塵;即便是被人鄙棄唾罵,隻要能讓他達成所願,他情願擦淨身上的唾沫,抹去身上的菜葉,還是向那些人報以淺笑。

深吸口氣,林子朝似是下了決計,問道:“您之前給我的那枚銀錠,是官銀吧?”

若說越則煜是隻傲岸的虎,那林子朝便是條不顧統統的餓狼,他會將統統擋路的人、事,撕碎,吞嚥。唯有仇敵的骨,仇敵的血才氣填滿仇恨帶來的空虛,偏執帶來的猖獗。他不答應任何人插手毛病,本身選定的路。

四十棍?

“老婆子我眼睛雖瞎,但看人準。聽你的聲兒像是個女娃,細細弱弱的,可冇想到幾副藥下去,老婆子我身子一下好了很多,比那烏湖山裡的草藥還靈。小先生短長啊!”

“不過三年的主仆。哼,那好啊,頂撞主子,以下犯上,家規罰棍四十,可有定見?”抬了抬眼皮,嘴角一勾,本是刻毒的話倒讓越則煜說的輕浮,像是在風塵中打趣。

越則煜手上青筋暴起,滿眼冷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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