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新傳_奴才身份有不同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回女人,我已經遵循女人的叮嚀,把人給買過來了,並且已經定了左券,是死契。”“死契”兩個字胡大娘咬得格外埠重,說著話拿出兩張契紙遞給一邊的雪雁,雪雁接了過來,轉手遞給林黛玉。

嗯?為甚麼?林黛玉儘是迷惑,驚奇地睜大了眼睛望著王嬤嬤。她可冇健忘在路上的時候王嬤嬤但是果斷反對的,如何這會子又竄改態度讓本身把她們放到房裡了?

林黛玉聽明白了王嬤嬤的意義,微微歎了一口氣,她實在是無話可說了。實在說是賣了死契和家人再冇有涓滴關聯,但是骨肉親情乃是人之本性,如何能夠隔得斷,是以就算賣了死契的奴婢也和家人有著來往,隻是他們根基不成能被贖出去,隻能一輩子身處賤籍。

啊?林黛玉還是滿臉迷惑,不明白為甚麼她們會一心一意地跟著本身?

話已經說了出去,也收不返來了,就算悔怨也冇用,林黛玉心中暗自思忖,我這邊買人,人家冇準還不賣呢,抱著如許的設法安撫本身。是以傳聞胡大娘竟然把人買了過來,林黛玉非常驚奇,她想了一下說:“雪雁,把胡大娘叫出去,我有話問她。”

“奴婢過世的父親是個秀才。”

就算奴婢混得不錯,比如當上管家、管事之類的,有錢也能夠蓄奴婢,在律法上並冇有明文製止。但是律法也明文規定“良賤不婚”,也就是說,賤民和良民是冇法停止婚配的,如果有人暗裡結婚,一經發明,除了遭到非常嚴格的懲罰以外,原本身為良民的那位也底子被打為賤籍。是以身處奴籍的女子底子冇有資格給良民做妻,哪怕你是宰相家裡出來的丫頭嫁給個平頭百姓都冇有資格,當然給彆人做妾不在此論當中。

回到家中,洗來路上的灰塵,林黛玉正坐在榻上等王嬤嬤把本身的頭髮擦乾,雪雁從內裡蹬蹬地走了出去,說:“女人,胡大娘把剛纔的兩個丫頭領出去了,正候在簷下,來問女人如何措置?”

“咦?還真買來了?”林黛玉有些驚奇,本來當時她也不過隻是那麼突如其來的一個設法。不是萬分迫不得已的環境下,誰會賣兒賣女,骨肉分離不說,還讓自家的孩子淪為主子去服侍彆人。

林黛玉聽到王嬤嬤的解釋,看動手中薄薄的兩張紙上鮮紅的指模,輕如柳絮的紙彷彿一下子變得有令媛重,兩個未成年的少女一輩子的運氣就這麼被這兩張薄薄的紙決定了。林黛玉一下子感覺滿身的力量彷彿都被抽儘了,將賣身契遞給王嬤嬤說:“媽媽,幫我收好吧。”她實在是不想再瞥見它了。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