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搖了點頭,難怪蕭氏皇朝自文帝以後,一年不如一年,即便是權貴豪族本來就享用著特權,但赤裸裸的將這類特權擺在明麵上的王朝,最後都亡的特彆快。
李慕又查了《周律疏議》,才找到了啟事。
“隻是街頭縱馬這類小事,就不消升堂了……”鄭彬揮了揮手,說道:“鑒戒一番,讓他們下次不要再犯就行。”
鄭彬最後看了他一眼,轉成分開。
王武點了點頭,說道:“除非是一些命案重案,其他的案子,都能夠通過罰銀來減除和免除科罰,這是先帝期間定下的律法,當時,國庫空虛,先帝命刑部點竄了律法,藉此來充分國庫……”
朱聰固然是他頂頭下屬的兒子,但這類事情,鄭彬也不想為他強出頭。
他伸手入懷,摸出一張銀票,仍給李慕,說道:“這是一百兩,我買十次,剩下的,賞你了……”
“這恐怕不好吧。”張春看了看圍在都衙內裡的百姓,說道:“街頭縱馬,風險百姓,遵循律法,當杖二十,囚七日,以儆效尤。”
李慕歎了口氣,說道:“又給大人添費事了。”
李慕壓下心中的火氣,帶著小白,持續巡查。
張春拱手回禮,說道:“本官張春,見過鄭大人。”
李慕點頭道:“這個真忍不了。”
對此,李慕並不料外,那名官員提出的各項竄改,都從百姓的角度解纜,侵害了特權階層的好處,必定會碰到難以設想的阻力。
說罷,他便和彆的幾人,大步走出都衙。
街頭縱馬,本來就是違背律法的事情,如果都衙非要依法行事,他們一頓板子,七天的牢飯是必吃的,能以罰銀小事化了,已經是最好的結局。
李慕走到衙門以外,圍在內裡的百姓,有些還冇有散去。
張春道:“我如何敢抱怨陛下,陛下明察秋毫,為國為民,除了有些偏疼,那裡都好……”
鄭彬眉頭皺起,想了想,說道:“若隻是縱馬,未傷及百姓,遵循律法,也能夠銀代罪,二十杖,能夠二兩銀子代之,七日監禁,能夠七兩銀子代之……”
李慕走到後衙,正都雅到一道人影要從後門溜走。
他話音落下,王武俄然跑出去,說道:“大人,都丞來了。”
他臉上暴露一絲諷刺之色,扔下一錠銀子,說道:“我但是公道守法的良民,這裡有十兩銀子,李捕頭幫我交到衙門,剩下的一兩,就當作是你的辛苦錢了……”
李慕又翻看了幾頁,發明以銀代罪的這幾條,曾經廢除過,幾個月後,又被重新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