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事件表白,一個懂法的捕快,是多麼的難纏。
刑部郎中黑著臉道:“遵循律法,他交了銀子,就能抵罪。”
刑部大堂以外,很快就傳來了魏鵬的慘叫聲。
可明顯是刑部將他帶來的,他為甚麼另有一種被人欺上門來的感受?
刑部郎頂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說道:“殺人放火,違逆犯上,大不敬之罪,不在代罪之列。”
這是較著的濫用權柄,輕罪重罰,內衛就是懸在神都官員頭頂的一柄利劍,這柄利劍落下來,彆人頭能夠保住,屁股上麵的位置必定保不住了。
天理安在,公道安在,這神都另有國法嗎?
刑部侍郎看了他一眼,淡淡道:“如果遵循律法,統統人都冇有錯,卻讓是非倒置,吵嘴混合,那麼錯的,就是律法……”
如果君主賢明,能夠一笑置之,如果一個小肚雞腸的天子,隻仰仗這條罪名,就能判處斬決。
刑部郎中張了張嘴,卻不知如何辯駁。
李慕緩緩道:“按照大周律第二卷第十三條的彌補,毆鬥之罪,能夠銀代之,又按照大周律第五十卷,第一條對代罪銀的申明,一刑杖,可用一錢銀子抵之,十杖,便是一兩銀子。”
一些飄香樓的客人,飯菜都冇有吃完,便從飄香樓跑出來,想要看這份熱烈。
固然這類事情,產生在刑部並不希奇,但以往,打人者,可都是魏鵬之流……
代罪銀是先帝定下的端方,相沿至今,本日的早朝之上,他還站出來反對打消代罪銀的提案。
刑部郎中搖了點頭,說道:“冇有題目。”
按照大周律,毆鬥這類事情,隻要不致人重傷或滅亡,最多判處杖刑二十,囚禁七日,魏鵬隻不過青了一隻眼,算是重傷中的重傷,如果以最嚴峻的毆鬥罪論處,恐怕不能服眾。
刑部以內,刑部郎中在堂內踱著步子,喃喃道:“不對,必然有甚麼處所不對!”
這條罪名,下不懲辦,上不封頂,小的時候很小,大的時候很大。
刑部侍郎問道:“那裡不對?”
一道人影站在門口,問道:“甚麼不對?”
但如果輕描淡寫的揭過此事,貳內心的這口氣又咽不下去。
李慕點了點頭:“當然不算。”
刑部郎中揮了揮手,說道:“來人,拖出去,行刑!”
王武等人已經看傻了,跑上前,問道:“頭兒,你冇事吧?”
當初代罪銀一出,國庫是短時候內充盈了很多,但海內也亂象四起,民怨沸騰,厥後先帝又讓刑部對此律做了點竄,很多重罪解除在代罪以外,而大不敬,向來就不在以銀代罪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