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夥?”
“是的,入夥,我在想,歸正你也不差錢,給你一兩千萬還不如拍一部小本錢電視劇呢,比如陳思城阿誰《北愛》,倒不如讓你用簽約金和本身影響力作為籌馬算進新建立的經紀公司的股分裡。”蕭放解釋道,拉何沐入夥經紀公司是必定的,畢竟他現在也是一方影視豪強,再讓他為公司奉獻有點說不疇昔,建立他帶領者的職位更無益於他們的合作和友情。
何沐的反應讓蕭放很打動,不過。“不過你想簽也不可了,因為虎狼今後也冇有經紀部了。”
最後幾經商定,新公司的名字定名為“蕭何堂經紀文明公司”,背靠虎狼和水木兩家公司的“蕭何堂”必將成為圈內明星神馳的去處。
這時大唐拍門出去,蕭放對他說,“還是你來講吧。”
“你不明白,”蕭放打斷何沐,“當年你和虎狼簽約,我給了你一百萬作為簽約金,這五年你為公司帶來的能夠看到的利潤就已經高達5000萬,如果算是其他名譽、影響力、品牌效應等方麵,你幾近為公司締造了一個億的代價,虎狼其他簽約藝人加起來還不到你的一半,這是實話,以是你感覺此次簽約我們該拿出多少簽約金才氣表達誠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