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貞觀元年請父皇退位_第30章 禍及子孫的大罪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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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個不得,可就斷了一個家屬三代將來啊,哪個官兵敢傻不拉嘰的去跟著謀反?

李晉還是賣了這個大唐軍神一個麵子。

這是禍及子孫萬代啊!

這話一出,李靖趕快道,“臣乃大唐之臣,萬死不敢叛國,忠於大唐!請陛下明鑒,但這一條確切嚴苛了。”

謀反之人,如有敢為其立碑祭奠者,立斬!參與謀反之官兵,子孫三代不得為官,不得讀書,不得參軍,不享用朝廷統統福利報酬及政策!”

武官個人直接愣住了,這如何越說越狠了?

這個解釋一出,統統文官都被嚇到了,有些怯懦的,乃至聽到這個解釋都抖得腿都有點站立不住,就好似這個骨醉之刑會用在本身身上一樣。

就連死去的先祖的墓碑上都要寫上叛民賊先祖這五個字的標識。

斬都城算是便宜了他們!

生了女嬰,那不但出世是奴籍,到了十二歲就要被送入青樓,今後一雙藕臂千人枕,一點朱唇萬人嘗!

這明顯就是隔開了皇室與其彆人造反的罪名啊。

李晉的目光也看向了武官個人那邊,發明很多將領都低著頭。

這特麼那裡是天子退了一步,這明顯是以退為進啊!

逼宮者,不禍及家人。

先是坑殺突厥二十萬雄師,愣是一個俘虜都冇有留下,現在又研討出如此暴虐的科罰,這真的是一個孩子該有的設法嗎?

李晉說這話的時候,身上不由得散開一扼殺氣。

李靖恭維了一句便站了歸去,多說多錯,不如不說。

固然隻要本身不犯法,管律法嚴苛與否冇需求,但不曉得為甚麼,就是驚駭啊。

這獎懲越說越嚴峻了。

新帝殘暴嗜殺,果然不假啊!

又把目光看向李靖,“衛國公,你在擔憂你本身會叛國?”

李晉也看向房玄齡,“骨醉之刑就是將人的手腳砍掉,把舌頭割掉,把眼睛挖掉,然後放入裝了酒的大酒缸裡泡著。”

這罪名真是一個比一個狠啊,關頭它不但殺人,還禍及子孫。

“衛國公,朕感覺你說得有事理,那如果私運兵器給我大唐之人,就不加罰生子代代為奴,生女代代為娼的這一條了。

李晉說到最後,目光又看向了房玄齡。

“陛下,此罰過於狠辣,有違人道,還請陛下三思!臣以為拐賣人丁者立斬不赦已經能夠威懾天下人了,無需點竄此條。”某禦史大夫站出來道。

先人都得被氣得棺材板都壓不住,從本身宅兆裡拱出來吧?

李晉嗯了一聲,“這第三條嘛,就是逼宮謀反的事情了,逼宮者,正犯一概處以梳刑,從犯一概淩遲正法,參與之官兵,一概貶為奴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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