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少陽道:“這麼多財產,全數交出來賑災濟民?他樂意嗎?”,“家叔願集。”
“嗯,這基金會應當如何構成?你還是先想想,想好了我好一併給家叔說。”左少陽想了想,道:“基金會的辦理小構成員,我說了由三部分構成,我派兩小我,他派兩小我,然後再請一個禦史台和一個戶部的退休官員,這兩個官員人選必須我們兩邊都同意才行。並且,這兩人的權力跟其彆人一樣,委員會實施投票表決製,嚴峻事項必須全部通過才行,其他事項,簡樸多數通過便能夠了。再推舉一個會長,賣力詳細事件。基金會能夠禮聘一些管帳等專門人士處置詳細的事情。統統委員和雇用職員的薪水,都要在章程裡規定清楚。基金會的全部賬目要按期對外公開,接管監督。對瀆職貪汙者,要由禦史台究查任務。這就些。”
杜淹是三品官”貞觀年間”三品官每年的傣祿錢、傣料錢、職田租收、仆人的補助等各種支出加起來折算成群眾幣,大抵是一百萬元,天然是夠用的了。
“這個我曉得,隻要建立了基金會,把財產轉移到基金會辦理”賬目公開”接管禦史台等的監督”再漸漸賣唄。”
杜如晦道:……家叔為官貧寒,可謂兩袖清風,家財並刀算多……”
左少陽想不到事情另有這麼個隱情,雖說是骨肉相殘,倒是杜如晦的兄弟相殘在先!如果真是如許,倒也不能申明杜淹是殘害骨肉了”畢竟各為其主,他當時是王世充天子的吏部尚書,不肯造反,這怪不得他,他將這件事陳述王世充,也是杜如晦的哥哥先以他老婆孩子性命相威脅”終究殛斃了他們,才陳述的,確情有可原。或者說,應當是杜如晦的兄弟做得不對。難怪厥後杜淹被李世民抓住以後,杜如晦的弟弟要求杜如晦保杜淹的性命。這不是以德抱怨的題目,而是做錯了忤悔補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