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草率認出以後,**的心中不由就是一涼,曉得這一次,怕是連他這個刑部司,也脫不了乾係了……。。
多到,地點
“既然真凶已緝,杜荷公亦是已經沉冤得雪,那麼現在,微臣覺得,當是已能結案了。”
杜陵縣衙,正堂之上,在李承乾想要順勢提審楊善與馬得草兩人之前,刑部司**俄然開聲ā言,想要就此結案,不再往下窮究。
“另有一點,張部司或是並冇有重視,”見**有點患得患失神不守舍的樣,李承乾接聲說道:“那就是這張公文上注有較著的日期,貞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也就是明天。”
“吏部的官印,南州的宣紙,如果這些都不敷信,不要緊,”李承乾不覺得意地輕聲說道:“在這張公文達到杜陵的時候,隨行的另有一個處稱是吏部官差的差役,鄭部司如果不信,孤這就著人將其提上”
如果任由太這般審判,冇事的話倒還好說,但是,如果萬一真的給審出了點兒甚麼,那豈不是會牽涉出來多的左司另有其轄下的吏、禮、戶三部的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