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時,捕快們帶著杜氏返來了,把她帶到了堂上,讓杜氏等著,一名捕快則進二堂稟報鄭剛令,被告被帶到,這案子得持續審理。
鄭剛令卻並冇有叫許度文起來,聽他說必然要告,這纔去看狀子。
上麵跪著的年青人忙道:“門生姓許名叫度文,籍貫甘州,門生要狀告貴縣婦人杜氏,她竟然悔婚,門生籌辦了狀子,請縣令大人過目!”
狀子寫的倒是很清楚,可案情倒是挺盤曲的,狀子上說許度文的父親和本地朱姓人氏交好,從而定了娃娃親,十年後許父分開滎陽,遠赴外埠為官,做了兩任縣丞以後,許父死在了任上。
這句話是鄭剛令提示許度文,如果在訂婚前冇有說好一方如果懺悔,那麼需求承擔甚麼樣的補償,那麼杜氏是冇甚麼喪失的,而許度文也不會獲得甚麼好處。
李日知又道:“你額頭上的小疤是如何弄的,阿朱姐姐可給我說了,你也說一遍,如果你確切是阿朱的未婚夫,那我就出來找她,問她要不要和你見麵!”
“許度文起來吧,你臨時到一旁等待。”鄭剛令從簽筒中取出一根火簽,扔到地上,道:“衙役聽了,速去傳那杜氏上堂。”
說著,年青人高高舉起手中的狀紙,一個差役過來接了,送到了鄭剛令的大案上。
“是,門生情意已決,必然要告!”許度文趴在地上給鄭剛令磕了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