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也有,不過隻是淺顯的果釀,酒精度低的要死,對於喝慣了高度酒的聞仲來講,就跟喝飲料差未幾。天然這酒的來路也不是光亮正大,不是從酒坊裡順的就是山上的猴兒酒。
抓一把討來的稻穀,放在竹筒當頂用筷子胡亂搗幾下,把內裡的稻殼撤除。再放入少量淨水,把竹筒塞嚴跟叫花雞一塊放在火堆上麵燒,主食也算湊齊!
可轉念一想,本身穿越到此,會會,其間高人學些本領防身也是極好的。在他看來隻如果比本身短長的都是高人,最起碼能在本身不知不覺之間,把木棍立在火堆中間這就算本領!更彆提那木架還搭的那麼瓷實,任憑北風肆意吹,愣是有種傲立風中而不倒的氣勢!
大學期間遍覽群書的感化就在這裡體驗出來,聞仲用腳指頭想也曉得,這個應當就是穿越者的金手指――體係或者智腦吧?
聞仲猛的轉過身,在火光中打量著身後的老者,固然衣衫襤褸,鬚髮皆白。不過麵色紅潤,身材一看就如同他立的棍普通瓷實。能夠必定的是,假定聞仲實在忍不住抽他兩巴掌,不會立即散架被訛到傾家蕩產。
不過在與體係顛末深切的扳談今後,聞仲反而感覺這些都是主要的,見過不靠譜的,還真冇見過這麼不靠譜的體係。
聲音有些生硬,就彷彿用某種瀏覽軟件聽電子書普通,冇有半點的情麵味,讓聞仲心中略微的感受不爽。
冇體例買那隻能去偷了!不過叫花子的事能叫偷嗎?這叫借,至於甚麼時候還……再說吧!聞仲不信賴本身會這麼一向落魄下去,最窮莫過要飯,不死總會出頭。
緊接著在聞仲麵前呈現兩個選項:是/否。
當然美中不敷的還是這酒,聞仲悄悄發誓,有朝一日本身發財了,必然要本身釀一些糧食酒來嚐嚐,隻是本身喝,絕對不過賣,讓那些當代人隻能聞其香,不能嘗其味,本身在那裡喝一碗倒一碗,饞死他們這些狗,日,的。
聞仲抱著被本身掐斷脖子的老母雞,在城外尋到一處僻靜之所,三下五除二開膛破肚,把內臟丟棄,中間添補一些野草澤菜作為作料。
“發明內部能量,是否接收?”
“恭喜宿主獲得能量,現在本體係能夠跟你鎮靜的談天了!”
念及此,整整衣衫對空抱拳道:“不知哪位前輩駕臨,小子酒薄菜寡還望前輩不棄!”
老者說動手指一彈,一物精確的落入聞仲手中,讓他不由愣在當場。
因而聞仲決定早晨吃雞,就是不曉得在這個期間雞有冇有呈現。就算有,本身身無分文,彆人肯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