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包三黑_第一百一十四章 心服口服 首頁

字體:      護眼 關燈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

“你可曾去過吳克群滅亡的阿誰房間?”包拯並不焦急持續問道。

“是幾天前的一個下午,我可巧在一個茶社中碰到了吳克群,兩人說了幾句話就分開了。冇想到第二天就傳聞吳主簿歸天了。真是讓人痛心疾首啊。”陳忠曉得本身與吳克群曾在茶社見麵的事很有能夠被人看到,以是主動說了出來。這扯謊話的最高境地就是要在實話當中加上幾句謊話,而不能一句實話也冇有。

“陳忠,說,你是如何毒殺吳克群的?”包拯將驚堂木一拍大聲詰責道。

“這就是吳克群滅亡時房間內裝有毒酒的酒壺,你有冇有摸過這個酒壺?”包拯表示衙役將托盤放在他麵前的書案之上然後說道。

可這個頓時就到的包大人遲遲也冇有露麵,陳忠隻幸虧那邊一碗接一碗的喝茶水,一壺水喝光了也冇見包拯呈現,連衙役都等的不耐煩了將茶具都撤走了。

“帶到大堂鞠問。”包拯底子不聽陳忠的辯論,回身向大堂走去。衙役們連拉帶拽的將陳忠押到了大堂。早有衙役手持水火棍在大堂兩旁站立。包拯穿戴全套的官服高坐在大堂之上,整小我不怒自威。

一個衙役用托盤謹慎的端上了一個酒壺和一些東西。

“大人,我冤枉啊,我冤枉啊。”殺人這類事必定不能等閒承認的。

包拯指著酒壺上的指印說道:“這幾個是吳克群的指印,而這幾個就是你的,你本身看看一樣不一樣?”

陳忠如何也冇想到包拯能用這麼簡樸的體例就將酒壺上埋冇的指紋都閃現了出來。宋人已曉得人的指紋都是獨一無二的,冇有指紋完整不異的兩小我。是以纔在簽訂左券時用按指模代替署名。如果酒壺上的指紋與陳忠的指紋完整一樣,就申明陳忠必定摸過這個酒壺,而這酒壺裡裝著毒酒,陳忠又否定去過吳克群滅亡的房間,這申明陳忠就是殺人凶手無疑。

“我就在茶社與吳克群見過一麵,這以後就再也冇有見到他,我底子不曉得他死在了甚麼處所,更彆說進甚麼房間了。”陳忠對本身很有信心,那天早晨他做事很謹慎,應當冇有人瞥見他。

這邊衙役將陳忠的手在印泥上粘過,然後按在白紙上。陳忠一個個的指紋清楚的閃現在上邊了。

“我倒有東西能夠證明你曾經進過吳克群滅亡的阿誰房間。來人拿上來。”包拯對前麵的衙役命令道。

加入書架我的書架

上一頁 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