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帶著一群衙役走了出去。
當即酒壺上就閃現出來一個個玄色的指印。
“來人啊,將殺人凶手陳忠抓起來。”包拯身後的衙役如狼似虎的衝了疇昔。
一個衙役用托盤謹慎的端上了一個酒壺和一些東西。
段剛招認了教唆他們擄掠包拯車隊的人就是吳克群。這讓包拯對吳克群的死更加迷惑,為甚麼恰幸虧段剛擄掠後頓時就死掉了。如果吳克群是被殺的,那麼殺他的人是否與這起擄掠案有關。
可這個頓時就到的包大人遲遲也冇有露麵,陳忠隻幸虧那邊一碗接一碗的喝茶水,一壺水喝光了也冇見包拯呈現,連衙役都等的不耐煩了將茶具都撤走了。
“我真的冇有摸過這個酒壺,也冇下過甚麼毒。”陳忠這時反倒不嚴峻了。在他看來這個包拯也冇甚麼新奇的。酒壺上麵光滑潔淨,包拯再有本領也不成能看出都有誰摸過這隻酒壺。
“你最後見到吳克群是甚麼時候?”包拯持續問道。
包拯指著酒壺上的指印說道:“這幾個是吳克群的指印,而這幾個就是你的,你本身看看一樣不一樣?”
天長縣的衙役們在縣城內到處訪問著,他們不想放過任何一個有效的線索。工夫不負故意人,終究有一條有效的資訊被彙集了上來。據一家茶社的伴計講,在吳克群滅亡前的那天下午他曾與梁府的大管家陳忠在茶社見過麵,兩人冇說幾句話就分離了,陳忠走後吳克群還好好的,衙役們本來感覺兩人見麵並冇甚麼希奇,隻是大人催的緊有效冇用先報上來再說。
“是幾天前的一個下午,我可巧在一個茶社中碰到了吳克群,兩人說了幾句話就分開了。冇想到第二天就傳聞吳主簿歸天了。真是讓人痛心疾首啊。”陳忠曉得本身與吳克群曾在茶社見麵的事很有能夠被人看到,以是主動說了出來。這扯謊話的最高境地就是要在實話當中加上幾句謊話,而不能一句實話也冇有。
“我與吳主簿有過來往。”在些事是否定不了的,並且包拯也不能因為兩小我瞭解就定陳忠的罪,以是他大風雅方承認兩人熟諳。
陳忠如何也冇想到包拯能用這麼簡樸的體例就將酒壺上埋冇的指紋都閃現了出來。宋人已曉得人的指紋都是獨一無二的,冇有指紋完整不異的兩小我。是以纔在簽訂左券時用按指模代替署名。如果酒壺上的指紋與陳忠的指紋完整一樣,就申明陳忠必定摸過這個酒壺,而這酒壺裡裝著毒酒,陳忠又否定去過吳克群滅亡的房間,這申明陳忠就是殺人凶手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