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包三黑_第一百一十四章 心服口服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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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我冤枉啊,我冤枉啊。”殺人這類事必定不能等閒承認的。

“帶到大堂鞠問。”包拯底子不聽陳忠的辯論,回身向大堂走去。衙役們連拉帶拽的將陳忠押到了大堂。早有衙役手持水火棍在大堂兩旁站立。包拯穿戴全套的官服高坐在大堂之上,整小我不怒自威。

“我就在茶社與吳克群見過一麵,這以後就再也冇有見到他,我底子不曉得他死在了甚麼處所,更彆說進甚麼房間了。”陳忠對本身很有信心,那天早晨他做事很謹慎,應當冇有人瞥見他。

想到這些包拯決定將這陳忠做為重點停止考覈。包拯將武柏叫來對他說了本身的闡發,武柏倒是乾脆當即要包拯命令,他這就想將陳忠抓來,酷刑鞭撻,逼問出事情的本相來。

“來人啊,將殺人凶手陳忠抓起來。”包拯身後的衙役如狼似虎的衝了疇昔。

抓獲了段剛等人後包拯將精力都放在了吳克群滅亡一案上。他最想弄明白的是吳克群為甚麼要冒這麼大的風險搞出這麼一個擄掠案來。

陳忠如何也冇想到包拯能用這麼簡樸的體例就將酒壺上埋冇的指紋都閃現了出來。宋人已曉得人的指紋都是獨一無二的,冇有指紋完整不異的兩小我。是以纔在簽訂左券時用按指模代替署名。如果酒壺上的指紋與陳忠的指紋完整一樣,就申明陳忠必定摸過這個酒壺,而這酒壺裡裝著毒酒,陳忠又否定去過吳克群滅亡的房間,這申明陳忠就是殺人凶手無疑。

梁府的大管家陳忠接到了縣衙衙役的告訴,說知縣大人要與他商討一下本年梁家上交賦稅的題目。

“大人你用心冤枉我,你在冇讓酒壺上的指紋閃現出來之前肯定上麵有我的指紋,這必然是您用心弄上去的。”陳忠做著最後的掙紮,死力否定著。

當即酒壺上就閃現出來一個個玄色的指印。

包拯指著酒壺上的指印說道:“這幾個是吳克群的指印,而這幾個就是你的,你本身看看一樣不一樣?”

“你覺得你隻摸過酒壺嗎?另有更多的東西能夠證明你到過阿誰房間。抬上來。”包拯決定讓陳忠心折口服。

“你最後見到吳克群是甚麼時候?”包拯持續問道。

“是幾天前的一個下午,我可巧在一個茶社中碰到了吳克群,兩人說了幾句話就分開了。冇想到第二天就傳聞吳主簿歸天了。真是讓人痛心疾首啊。”陳忠曉得本身與吳克群曾在茶社見麵的事很有能夠被人看到,以是主動說了出來。這扯謊話的最高境地就是要在實話當中加上幾句謊話,而不能一句實話也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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