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怒斥漢奸[第2頁/共4頁]
我真的很想問問英國人,你們在這之前的142年都乾甚麼去了?
他們為甚麼如許做?
咦,你如何不說話?
並且這些訂正除了在1967年、1976年及1982年規定各級法官的退休春秋及港督對法官的任免權力外,其他大多數都是小修小補,最凸起的是英國向來冇有震驚過香港當局的建製與架構。是以之故,百多年來,港督的獨裁權力始終紋風未動過。
實在大師隻要回想一下汗青,就曉得殖民地期間港督的形象是如何的刻毒、無情、懾人,便可曉得他的權力是多麼龐大,做法是多麼專斷。
任何一個社會,本錢利得耐久高於勞動所得,這個社會必定產生勞動擠出效應,這個社會必定喪失締造代價的才氣。究竟上,香港6、七十年代那種創業和創新的才氣,就在1983年英國點竄幣製以後消逝了,今後香港不再像一個工廠,而更像是一個賭場!
因為1984年之前,香港就是英國的搖錢禁臠,怎會割捨一絲一毫的操控權力。現在眼看著香港這隻煮熟的鴨子就要飛走啦,它當然不再在乎了。
算了,我還是接著先容吧。
“你說英國統領下的香港大師更加自在和民主?哼,真不曉得你是從哪兒感受出來的!”
“1843年4月5日6日,英國維多利亞女皇接踵頒佈了‘英皇製誥’與‘皇室訓令’兩份聖旨,把近乎封建天子才具有的絕對權力授予香港總督,使他能夠有效地節製香港這個新的殖民地,把香港變成英國在中國打劫好處的大本營。港督這些權力遍及立法、行政、司法三大範圍,首要實現在操控立法與行政兩局、任免各級法官、赦免或減免罪不法罰、決定官員的去留等方麵。
不曉得大師另有人記得香港1983年9月24日產生的“玄色禮拜六”嗎?
說白了,這就是在迴歸前的13年裡,英國給本身對香港的政治架構展開改組留下了後路啊!
話又說返來,倫敦當局也不成能不為港督這些近乎眾多的權力設限,以免今後構成乾弱枝強、尾大不掉的局麵。以是在‘英皇製誥’的尾段,倫敦當局以英女皇的名義,寫下清楚的終究一句:‘我在這裡儲存我、我的子嗣及擔當人的全麵權力及權威,在我們感覺有需求時,能夠隨時剝奪、竄改或點竄製誥。’
他的話說的艾青老先生的眼睛都開端發亮,說的李財主、包財主、霍財主連連點頭,更說的那些在平時不是很體貼香港法律的觀眾們大開眼界並大覺得然,也說得和李議員坐在一排的倪匡皺起了眉頭,肝火連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