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斷子絕孫的實際意義[第1頁/共3頁]
疼的咬牙切齒的,吳書來也往上爬,腦筋裡冇有恨。他打平生下來就幾近冇吃飽過,就是捨不得死,來著世上一遭,他還冇見地過老寺人說的‘越好’的日子是啥樣呢!
牙行的主事還覺得,老頭子這是怒了,啐了一口說:“窮的底掉了,還挺有骨氣。”
可惜老天必定是薄命的娃子,纔在都城落腳,叔叔家的大堂兄的眼看著就要人事不知了。冇體例爺爺幾個籌議著就把他給買了換成拯救錢了。
啥樣的日子算是‘越好’,瓜娃子不曉得,但還是忍著疼爬到最高的處所,恐怕是綁不牢掉下來今後過不上好日子,還特地咬牙拿繩索多繞了兩圈才捆上去。
這話他信,就一個兒子還快死了,能輕易到哪去?
老寺人歸去越看竿子越礙眼,恰好也差未幾滿了。挑起來就給扔了,一向到拿走的時候,瓜娃子的小丁、丁還緊緊的綁在上麵……
要說這吳書來也是個怪傑。
當時老寺人瞧著可樂,強忍著冇說:“從速下來得了,那話就是留個活下去的念想。過陣子就成竿子的扔了,不然這麼多年內宮的寺人不得曬滿牆麵子嘍。”不過內心還是對這個黑瘦的瓜娃子留了點印象。
真好,吳書來嘎嘎樂,感覺坐的在那邊有一刹時陌生的主子又變成了他熟諳的阿誰小寺人。
外人都說吳書來是走了狗屎運,到了主子身邊冇兩年,人也伸開白淨了。厥後等吳書來肚子裡有點墨水的時候,他就緊緊的記著了那句‘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老天不收薄命人,瓜娃子人生最大的機遇來了。等他第一次被管事寺人帶到主殿的時候才曉得,曾經跟他搶飯吃的阿誰小寺人竟然就是這院子的仆人。
爺爺一愣正,拉起他的手就走。
那叫一個好吃,瓜娃子恨不能把舌頭都跟著一起吞下去。
小時候故鄉鬧饑荒,一家子長幼乞食往北邊來。爹孃都死了,跟著爺爺叔叔一起下來,好歹算是撿了一條命下來。
倆人差未幾大,冇少因為剩下的一點飯菜的打鬥,日子久了倒是垂垂的有幾分友情。
我的個乖乖,天子的兒子是個甚麼觀點?
瓜娃子這輩子,在此之前影象裡最土豪的同齡人就是當年村莊東頭阿誰財主家的傻兒子。
如何算個好代價呢?瓜娃子當時就跟在爺爺後邊,看著邊上插著草棍兒羊羔、狗崽的,牙行的主事瞧了他皮包骨頭的就搖了點頭。爺爺悶著臉不吭聲,他們兩個在袖子裡比劃了半天,瓜娃子也冇看懂,但貳內心明白著呢,這是還不敷大堂兄的拯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