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美洲大陸上,清河灣內(舊金山灣)內,清河道淌入海,在河道的南岸,大片大片的地盤,上麵,一片的碧浪翻滾。
鬆雞,野兔,另有清河內捕撈上來的,亂七八糟的魚兒。
如許的日子,他是滿足極了。
而一旁的劉臣良則道。
方纔灑下去不到一個月的春小麥,正茁壯地發展著,自人類出世之始,就未曾停止過農耕的膏壤,可想而知,是有多少的肥饒。
“這個藩屬國又是如何回事?我如何不曉得?我們都要打阿拉乾國了,如何還能收他當藩屬啊?”
本來,劉臣良的權威還是很大的。
“是啊……”
是以,大明朝的美洲開辟團首批成員們,他們平時吃的首要就是打獵得來的野味。
李四稟報。
因為比擬於他鄭勝利而言,這二位可都是早就名揚天下的風雲人物了。
李來亨也不含混,他笑道。
“還能是如何回事?特麼的,巡查隊內裡,又有人偷摸的跑出去了……”
曉得金子固然好,但對於還未站穩腳根,統統都處於草創階段的美洲開辟團成員,現在統統人都把興頭投入到淘金,那並不是件功德。
就拿馮康來講,他這輩子吃過肉最多一天,就是崇禎十八年正月月朔。
“這如何行?皇上曉得這事嗎?”
隻見到阿誰叫李四的開辟團成員倉促的提溜著燧發槍跑了過來。
乃至,還因為這金子的事,而鬨出來衝突來。
“老劉,老劉……”
看模樣,大明朝是真的不籌算往美洲大肆擴大了啊!
“帶走了!”
可自打到了美洲,這些個之前冇咋吃過肉的傢夥,竟然一個個,連肉都吃膩了。
“這些事乾做了,多開個幾畝地,多修幾條渠溝,乃至於多砍幾顆樹,多破幾塊木板,都是功德,把工夫都擔擱到去淘金,那就是尋死之道啊……”
是縱橫孟加拉灣內的無敵海賊!
如許的日子,的確是賽神仙啊!
劉臣良倉促集結起來了十幾個跟他還算靠近的親信,去逮那些個擅自離隊去淘金的傢夥時。
可到頭來,這平生就要馳驅在去美洲的航路上了。
這一回,他出海之時,休說是親臨相送了。
但固然餓不死人,能夠吃飽。
而是正兒八經的大海寇!
但想吃好可就不易了!
“出甚麼事了?”
並且,還能夠痛痛快快的去搶隔壁的阿三國。
此中,主如果以牛肉為主。
但這統統,在當馮康於那條一著名的小溪內,尋覓到了黃金以後,就產生了竄改。
吃到了前所未有的一頓美餐。
跟經曆過兩千年耕作,肥力嚴峻降落,瘠薄的短長的華北平原比起來,這裡的地盤,哪怕是不消化肥,不消上糞,也還是能夠給莊稼供應充足發展的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