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愈:“俞千戶,你這話說得不當。雖是官方膠葛,但王家在這件事上本就是虧損的一方,他們現在前來報案,本官身為東阿縣的父母官,於情於理都該為他們做主。”
“我當然明白這些。”孔愈緩過氣來了,那隻枯瘦的熟行用力按在案上,青筋都暴出,“信人呈報,王正憲出了東流學院,正往東阿趕,如果不出不測,今天下午便到了。唉,我無顏見這位老友啊!”
於可遠還是笑著:“容草民一一回稟。三年前,草民確切拿過李大寶家的兩籃子紫薯,但並非大人所言的‘偷’。李大寶曾就這兩籃子紅薯去我家三回,當時在村莊也是鬨得沸沸揚揚,家母不得已,便以三倍時價而買。本就是你情我願的事,怎能說成是偷?”
考慮了兩天,孔愈到底把信壓在結案上,並以信中叮嚀,領受了本科縣試的一應大事小情。
“拿下!”
一個是林清修的大姑,林家擺宴時,就曾因自家兒子常常被前身欺負而對於可遠厭恨非常。若按平常,她也不會想著狀告於可遠,何如比來於可遠的風頭太大,村莊都誇他如何超卓,又是比下東流書院的小神童,又是獲得浙直總督的賞識,這位大姑氣天然就不順了,再有縣丞的推波助瀾和暗中承諾好處,便揹著林清修來縣衙,成為狀告人之一。
徐元,司徒先生和韓先生正坐在縣衙門房的椅子上,於可遠、俞占鼇、李袞和林清修站在一旁溫馨等人。
於可遠被押進大堂門口,他昂首望著站在堂內的幾個證人,不由一笑,然後往堂口的隔檔一坐,不走了。
接著,沉重的鎖鏈拴在於可遠的腳裸和手裸上。
“但不知大人要如何為王家做主?”
李大寶在旁嚷嚷道:“明顯是你先偷的,被我發明,你母親纔給的三倍時價!”
“大人,民女指認於可遠,就是他將民女的兒子推動河裡,留下後遺症也是大夫診斷後所講,這些年,為祛病根,民女和丈夫冇少費錢,積儲幾近要用光了。這件事,全村莊的人都能為民女作證!懇請大報酬草民做主!”
“不可!”
“莫非是妄圖那三倍時價的紅薯?”
俞占鼇擰著眉,就要脫手時,於可遠搖點頭道:“不占理,我冇事的。”
這一難關,皆因內廷大寺人赴山東而起,左寶纔想自保,就得敏捷結案。
縣丞從地上爬起來,悄悄地走到孔愈耳邊說道:“既然駁掉於可遠的浮票,這時候,我們乾脆判定些。左大人不過是想藉著此次縣試,逼於可遠改寫證詞,還剩三天就開考了,卑職已經尋到數位證人,另有幾個於可遠的同村人,都可指認他的罪過。人已經到縣衙,關進牢房,就是您一句話的事。關他三天,若不肯改證詞,有體例讓他改口,不信他能抗住!如許,縣試也不必考了,這些罪證一旦坐實,便能夠罪民身份,顛覆他那些證詞,從下而上一一顛覆,通倭的荒唐案子也就結了。他肯改證詞,到了濟南府,甚麼樣的證詞還不是我們說的算?這但是一把利劍啊!左大人應當會掌控這個機遇,讓那群人搬起石頭砸本身的腳,到時候,您老就是首功!第二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