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措置的財產,賣到賀家的不消希冀了,賀家在鬆江的勢利不亞於沈家,可不會單憑一小我情就吐出吃下去的肥肉。既然對方能不顧沈氏的顏麵吃出來,就不會吐出來。真要鬨到公堂,對方契書在手,手續具全,也冇甚麼可駭的。就算定位成陳永善盜竊專賣,需求催討陳家的也是沈家,而不是賣主賀家。再說,真要鬨到公堂上,沈家屬人分刮孫氏嫁奩的事也就瞞不住。
這是“攘外必先安內”?不管族人行動多麼卑鄙,真要鬨騰出去,不管是四房本身,還是替四房出頭的沈理都落不下好。這但是講究“為親者隱”的期間,“大義滅親”反而要惹人非議。何況真要撕破臉,鬨到對簿公堂上去,那田宅鋪子能不能追返來還是兩說。現在不過是有族規迫著,那兩房人還心有顧忌,財產纔有退還返來的能夠。真要撕破臉,還不知那兩房會如何。
雖早就防備沈理睬起幺蛾子,可冇想到他會在今曰就提孫氏嫁奩之事。孫氏名下,但是有三處財產是白契,張老安人直感覺內心火燒火燎,已經盤算主張,不管沈理與五房動甚麼手腳,本身都要將那幾處財產盯得緊緊的。實在不可,就鬨到公堂上去,讓外頭也見地見地這些黑心肝的。
張老舅爺拉著妹子,還想要先抱兩句委曲,張老安人卻滿心惦記去族人麵前,那裡有工夫與兄弟扯皮,道:“既你也被接來,就一塊出來,裡頭正說孫氏的財產哩。你同侄兒是掌管的,也去聽聽他們如何說。”
沈家既為鬆江第一家,豈是一個小小張家能玩弄於手掌之上?真要那樣的話,沈家跌的麵子,可一定比族人侵犯財產少多少。
有張老安人“識人不清”在前,又有沈舉人“虐待”嫡子之行,族親中推出人來暫代沈瑞打理財產也說的疇昔。
她對五房本就不滿好久,九房太爺又是沈理的親叔祖,她看著這兩位,便耷拉下臉子,調侃道:“兩位太爺倒是坐的安穩,如果身子骨不成,也不要硬挺著。四房之事,即便兩位不在,也能措置得妥妥的。”
其他幾個房頭的族人,則是盤算主張,要“殺雞駭猴”,不能衝起了貪婪的族親長輩開刀,還不能衝張家開刀麼?總要好生清算張家一頓,也給這些族親張張記姓,省的今後貪念複興。
如此一來,孫氏的財產縮水大半。知府太太留在此處,所謂何來?這些財產回到四房,即便在沈瑞名下,也不會由沈瑞打理,畢竟他才九歲。等他長大誠仁,還不知會如何?如果想要包管他的權益,除非今曰就析產,並且這析出的財產還要在世人麵前妥人辦理,而不是交到四房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