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錦繡_第一百一十章 往外推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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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烏程縣令方纔拜彆,彷彿還少了一個知縣吧?”

現在他大要情感的竄改,不過是隨貳表情罷了。

審案,問話,耐煩實在是極其首要的。

把事情推到了張亞的這個禦史的身上。

張野把事情想的也很殷勤,該捨棄的時候就捨棄,畢竟如果不捨得銀子,又怎會讓朝廷信賴?

“並且,還不止是一次,可恰好本官忽視而至,竟然冇有提早發明……。”

張野又不傻,這事情必定是出了他也不曉得的變故,但是,在不曉得變故之前,他隻能是儘能夠的遵循之前安排好的步子走,同時,儘能夠的把事情往外推,他本身最好是甚麼都不沾惹的好。

曾毅連續串的題目就在這公堂之上問了出來。

張野深吸了口氣,他天然也發明瞭不對的處所,隻是,話乃至此,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境地,他就算是臨時想要竄改,也是萬難。

畢竟張野敢說剛纔這番話,就證瞭然他說的這番話,張亞必然是要答允下來的。

可前一句還是在扣問張野這個知府,後一句就彷彿甚麼都不曉得似得。

既然事情已經說了開首,前麵的話,張野天然也就冇甚麼可躊躇了的,點了點頭,張野道:“回大人的話,武康縣知縣車至行已經招認,雖下官為知府,可也不敢對一個知縣用刑。”

“諸位都累了吧?”

“且,武康縣已經簽書畫押。”

說完這話,在曾毅點頭以後,張野上前幾步,雙手將供狀放在了曾毅跟前的公案上,然後後退,站定。

“說來忸捏,下官的不對,之前禦史張大人微服私訪,來了湖州府,下官纔算是曉得,我湖州境內竟然出了以修橋的名義貪墨朝廷銀兩的事情。”

“既然武康縣已經招認,可有供詞?可有簽書畫押?是否用刑了?”

歸正今個曾毅就冇籌算等閒饒了湖州府的這一應大小官員,以是,現在就是在耗他們的耐煩。

曾毅嘴角上揚,擠出一絲笑意,道:“是曾某的忽視,都坐下吧。”

話固然是這麼說的,但是這公堂之上,哪有甚麼坐位?衙役們聽了曾毅的話後,急倉促的找來椅子擺在公堂兩旁,纔算是讓這些站了足足半天的官員全都落腳。

這些個官員內裡,最低的天然就是知縣個府裡的推官,以後就是府內裡的同知和通判了。

說完這話,張野道:“且車至行已經交代了他這些年所貪墨藏銀的藏處,下官已經派人前去武康縣查封藏銀,算時候,這幾日估計就能返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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