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錦繡_第一百一十三章 真假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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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讓把武康縣知縣車至行帶來。”

曾毅身子略微後仰,雙手放在公案上,臉上帶著似笑非笑的神情,在他看來,這車至行應當是被知府張野拿住了甚麼把柄纔對。

“你既然招認,臟銀藏在那邊?可有賬冊?”

曾毅擺了擺手,直接打斷了還想開口說話的張野,管他是知府還是甚麼,在聖旨跟前,又被牽涉到了修橋一案,那隻要乖乖服從。

高低亂來,一件事情兩邊拿銀子,最後銀子收了雙份的,事情乾了單份的,但是非論是誰,除非是相互相同,不然必定都以為這事冇弊端。

冇有充足的本身人,這是曾毅現在最為首要的短板。哪怕是安吉州知州,曾毅也不會完整信賴的。

畢竟,安吉州知州萬達念固然官聲不錯,但是,誰也不曉得他暗裡裡和湖州府知府張野有冇甚麼聯絡。

如果貪汙的是彆的用處的銀子,這微服私訪必定不會有甚麼用處,可恰好是貪的修橋這類一問就能問出來的銀子,這可不就是膽量肥麼?

“下官武康縣知縣車至行叩見欽差大人。”

曾毅同時叮嚀下去。

這最首要的,實在還要歸功於湖州府的膽量了。

以是,除非是有更加嚴峻的把柄在知府張野的手裡握著,要不然,這事就的確是車至行也做過火至厥後也參與此中,底子就逃不脫的,乾脆一小我站出來頂罪,然後知府對他承諾了甚麼。

但是,很明顯,這類事情,朝廷不成能下來和百姓相同,除非有一個不測的鍥機,若不然,這事情就會這麼一向的坦白下去,乃至終究石沉大海。

隻是,武康縣這邊是橋修好了,而張野這邊是橋修了塌,塌了修,用的是從中間贏利的體例。

實在,修橋的奏摺上都該寫有哪個縣等等的,但是,湖州府這邊,最為首要的,不曉得是李東陽健忘讓曾毅看這些奏摺了,還是就冇籌算讓他看,亦或者是想要磨練他,給他增加難度。

以是,對於武康縣知縣車至行的話,曾毅必定是還要停止查實的,不會就這麼等閒就信賴了的。

但是,很較著,張野的這個彆例固然費心,但是卻很不平安,都能從淺顯百姓那邊刺探出動靜來。

雖說車至行的武康縣治下民怨紛繁,但是,曾毅卻並冇有刺探出修橋的事情來,雖說以武康縣百姓對官府的討厭水劃一而言,這車至行也不是甚麼好官。

這車至行固然被關在知府衙門內,可現在連知府張野都被曾毅給囚禁了,更何況這車至行了,曾毅想有見他,非常輕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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