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知府陳登命令,三日內必須查清屍源。冇法完成任務的結果是很嚴峻的,從三班的班頭,到最小的衙役,大家都要挨板子,以示懲戒。三天一追,五天一比,板子是一次比一次打得重,要從速尋覓替死鬼的心態,天然也是一次比一次更果斷了。
陳登分開大牢。魏水獨居的監室內,留下了馬三和龐笑兩人。
“大人,此人是紹興城內馳名的慣偷,名叫龐笑,外號鎖來降。常日裡溜門撬鎖,專偷大戶人家。他已經交代了,那具女屍,是他從一戶大戶人家的墳塋當中盜出的!龐笑!是不是這麼回事兒?”
“混賬東西!一而再、再而三的棍騙本府,你是不想要腦袋了嗎?本府現在算是明白了,為甚麼人家常說車船店腳衙,無罪也該殺!當真可愛!來人,將這廝給本府拿下!”
“嗯,你說得倒另有些事理。”陳登點頭,表示認同,“那好吧!你是本府的幕僚,府衙這些差役本來也是能夠給你變更之權的。馬三就留下來幫你好了,有甚麼事情,你叮嚀他去做。不過,你但是承諾本府五日內見效果的。若到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