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倩駭怪道:“這個蘇昊,如何懂夷人的格物之道的?我聽陸秀兒說,他不過是一個淺顯的墨客罷了,連縣城都隻到過幾次,他向何人學會的格物之道呢?”
“唉,民氣不古,世風日下啊。”韓文歎道,“好吧,我去體味一下誰家的公子恪守賢人之道的,再給你先容吧。不過,你已經16歲了,此事可千萬不能遲延了。”
“有甚麼好說閒話的!”韓倩撅著嘴道,“如果你們這些老夫子也懂格物之道,我天然不會去處他就教。我隻是獵奇夷人的學問罷了,恰好你們就要胡思亂想。”
在明朝,16歲的女孩子已經到了該出嫁的時候,無法韓倩對於父母給她安排的幾個公子哥都不屑一顧,這已經成了韓文佳耦的一塊芥蒂了。
“父親,像如許一小我才,你有冇有把他招到部下來啊?”韓倩問道。
“莫非他學過卜卦之術,善於觀星望氣?”韓倩問道。
在萬積年間,江南一些都會中呈現了一種被人稱為“服妖”的征象,用明天的話說,就是呈現了一些“非支流”的穿戴打扮體例。曾有一名叫李樂的閒居官員,某天進城去,嚇了一大跳,隻見滿街的生員,滿是紅絲束髮,嘴唇上塗著紅色的脂膏,臉上抹著紅色的粉,還點著腮紅。至於打扮,則是大紅大紫,內衣外穿,比婦人還要素淨。
“這如何行?”韓文字來是斜靠在椅子上的,聽到女兒的話,一下子就坐直了,他看著韓倩的眼睛,問道:“你要就教他何事?”
聽到父親提及本身的婚事,韓倩的臉沉了下來,不過還好,這一次她冇有暴走,而是慎重地答覆道:“父親,你和母親給我先容的幾小我,要麼是知府的少爺,要麼是同知的侄子。我聽人說,這些人個個愛好著女衣,抹脂粉,比我還會打扮,你說結婚以後,我是喊他們夫君,還是喊他們姐妹啊?”
“荒唐!”韓文被韓倩給氣笑了,不過,他細細回想了一下,彷彿韓倩說的還真是那麼回事。
“呃,你如果對格物一道感興趣,想向蘇昊學習一二,倒也能夠。如許吧,我找時候安排蘇昊給世人講講,你也跟在人群中一起旁聽,如許也省卻了難堪。”韓文讓步道。
“感謝父親。”韓倩喜道。
“父親,你明天見了阿誰叫蘇昊的秀才嗎?”
“父親――”韓倩紅著臉拖著腔說道:“女兒那裡不敷孝敬了,你就如許急著把女兒踢出去。我感覺現在如許挺好的,我可不想那麼早就嫁為人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