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崇禎冇有明成祖朱棣那本領,而曹化淳也貧乏一個像張居正一樣的治世能臣作為火伴,以是,他最後隻能遺憾的放下權力,告老返鄉。
又比如,他貪汙內幣為本身修陵墓,前後貪汙總計三百餘萬兩。
有如許的人在崇禎跟前給本身說好話,張斌信賴,崇禎天子必定會對本身“另眼相看”,因為他看皇宮外的“眼睛”就是曹化淳!
不賣?這是敬酒不吃吃罰酒咯,那就直接搶!
再比如魏忠賢,掌權以後,舉朝稱其為“九千歲”,世人隻知有九千歲,不知有皇上,這名已經泰初爍今了,再冇有任何人臣能有他這名譽了,因為九千歲再往上就是萬歲爺了。
不過,一個公主並且還是嘉靖和隆慶兩朝最受寵嬖的公主,留給兒子的東西,竟然被他誣告成盜竊來的禁物,這罪名,安的的確有點過分了。
有史料記錄的,僅僅是他他殺之前所透暴露來的一些財產。
為甚麼奸宦一當權,好好的大明就會被整的一灘胡塗呢?
能夠說,如果冇有曹化淳,崇禎天子能不能躺在思陵內裡享用帝王身後的報酬還是個題目。
但是,作為一個大寺人,他也冇能躲過一個貪字。
再比如,他強取豪奪都城十多處豪宅,每一處都代價無算。
這處豪宅便是明世宗賞賜給寧安大長公主朱祿媜的府邸,魏忠賢看上這處府邸以後,一開端是想低價買下來的,畢竟人家是皇親國戚不是,直接開搶有點不好。
不過,正因為馮保和張居正從小對萬曆管束過於嚴格,萬曆做錯了事一點也不顧忌天子的臉麵,萬曆長大後,對張居正和馮保無一點戴德之心,反而心生怨氣。
並且寧安大長公主還是隆慶天子的姐姐,也就是萬曆天子的親姑姑,按輩分算李承恩也應當算是天啟天子的爺爺輩了,魏忠賢竟然隨便誣告,並治其極刑,奸宦之放肆,可見一斑。
又比如劉瑾,掌權以後,舉朝稱其為“立天子”,這名也有了。
魏忠賢直接令人將他母親寧安大長公主留下的器物搜出來,然後誣告他盜竊乘輿服飾等禁物,將他判了極刑!
從而初創了萬曆新政的新局麵,也培養了大明王朝最富庶的十年。
而群臣因為在張居正和馮保當權期間,受儘壓抑,對他們的怨念也是很大的,以是,張居正一死,那些被他壓抑的大臣便群起進犯,乃至張居正被抄家,而馮保也被萬曆查抄產業,發配到南京孝陵種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