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630_第五十章,案首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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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鄭森的這一套邏輯並不算周到,論證也過於簡樸,但是用來忽悠幾個十來歲的孩子還是輕易的。實在,不要說是孩子,就是當代社會裡,見的多了的成年人,按說他們的程度,不曉得要比洪士英洪士傑他們高到那裡去了,也常常會被各種傳銷之類的玩意兒弄得暈頭轉向呢。

“少爺還冇用飯吧?”海大富道。接著他翻開考籃看了一眼又道:“這裡頭的東西都冷了,倒是怎生吃得?”

……

“阿福,不要去了。”鄭森卻道,“這些東西,士英他們吃得我天然也吃得。”說著便從考籃中拿起一份乾糧吃了起來……

遵循縣衙放出來的榜文,縣試將在仲春六日開端,一共考四場。縣考能夠考四場,也能夠考五場,全看縣令的意義。不過普通來講,為了減少閱卷的勞動量,減少行政本錢,考四場的居多,此次也是如此。

鄭福應了一聲,站起家來。

出得考場,鄭森往四週一望,卻見海大富的那輛馬車正停在一棵大桑樹邊上,大抵是因為時候還早,海大富也正坐在位子上,將馬鞭抱在懷裡,兩手攏在袖子裡,靠在車壁上閉著眼睛打盹兒。鄭福也拿了個凳子,坐在太陽底下,低著頭打著盹。

老高當然就是鄭家專門為他們籌辦的那位廚師了。

一場測驗的時候是一全部白日(縣試不供應蠟燭),以是考生帶來的考藍中,除了文具以外,另有吃的食品。但是因為題目都是早有籌辦的,不到中午,鄭森便將統統的題目都答完了。他又細細的查抄了一遍,見冇甚麼缺漏了,便開端將這些答案用工緻的館閣體小楷鈔繕到正式的答捲上麵。然後悄悄的等著墨汁乾透了,就起家交了卷。那坐在主考席上的考官見了,接過卷子,略翻了一下,便道:“你就是鄭森?”鄭森忙答道:“便是門生。”那考官便點了點頭,也未幾話,就揮手讓鄭森出了考場。

四場測驗每場考一天,每場中間歇息兩天,以是全部測驗下來,竟然要差未幾半個月。每場考完後都會收回一次榜單,不過這幾次的榜單上都隻要座號,並知名字,直到最後一場考完纔會給出一個終究的成績排名,稱之為“長案”,這“長案”中的第一名就叫做“案首”。

這時候鄭福也醒了過來,趕快站起家來,接過鄭森手裡的考籃道:“大少爺考完了?”

鄭森悄悄地走了疇昔。剛走到間隔他們另有幾步遠的處所,海大富卻俄然展開了眼睛:“啊?大少爺您就出來了?”海大富揉揉眼睛,一邊坐直身子,一邊驚奇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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